庆尚南道将更严格查处日本水产品产地标识
庆尚南道29日表示,鉴于日本计划向海洋排放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将加强对日本产进口水产品的原产地标识执法检查。
据庆尚南道介绍,围绕近期重启进口日本福岛近海海域生产的海鞘等水产品的争议,自2013年9月起禁止进口的福岛县及其附近8个县水产品的进口限制特别措施目前仍在维持。
这8个都县为福岛、茨城、枥木、群马、千叶、宫城、岩手、青森。
从7月起,随着《农水产品原产地标示等相关法律》施行令部分修订,餐饮场所必须标示原产地的水产品品目将由原来的15种,增加海鞘、鰤鱼、扇贝、鲍鱼、鲻鱼等5种,扩大至20种。
需标示原产地的品目包括:大比目鱼、黑棘鲈、真鲷、泥鳅、鳗鱼、章鱼、明太鱼、青花鱼、带鱼、鱿鱼、梭子蟹、黄花鱼、金枪鱼、鮟鱇鱼、短臂章鱼、海鞘、鰤鱼、扇贝、鲍鱼、鲻鱼。
庆尚南道表示,将根据施行令修订内容,加强对相关品目的检查,并把针对日本产进口水产品原产地标示的执法检查扩大为每年4次。
对于进口量增加的日本产水产品,如扇贝、真鲷、鰤鱼、海鞘等,以及属于进口流通履历强制申报对象的日本产冷藏带鱼、冷藏明太鱼、活海鳗等,将在确认主要品目按进口时点划分的流通履历后开展集中执法。
同时,在春节、中秋、暑期旺季、腌制泡菜季等定期检查期间,也将持续推进对上述时段进口和消费量增加的日本产进口水产品品目的执法检查。
海洋水产局局长Kim Jehong表示:“将通过严格的原产地标示执法,确保水产品食品安全,并尽最大努力防止本道渔民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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