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入 Jo Min 公寓”案 电视台记者与PD一审无罪:认定属采访活动
法院认为,前法务部长官Cho Kuk之女 Cho Min的办公公寓遭到上门采访一事,属于采访活动范围,对前往现场的电视台记者和制片人作出无罪判决。
29日下午2时许,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刑事3单独庭庭长法官 Lee Geun-su 在针对因涉嫌违反《关于惩治暴力行为等法律》而被起诉的电视台记者A某和制片人B某的宣判公判中,宣告二人无罪。
两人被控于2019年9月5日和6日两次前往 Cho某居住的庆尚南道梁山市一处办公公寓,按门铃、敲门并请求其接受采访。此前,检方在上月举行的结案公判中曾请求法院分别对A某和B某判处罚金200万韩元。
法院称:“被告人的行为,作为从事媒体工作的记者和制片人为进行采访活动而采取的行为,在社会通念上属于可容忍的行为”,“这符合《刑法》第20条所规定的正当行为,属于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这被视为对新闻自由作出的较为宽泛的认可。
法院将二人的上门行为视为为了采访或给予反驳机会而进行的行为。法院表示:“被告人前往被害人处的时间,是其父 Cho Kuk 的人事听证会前一天及当日”,“被告人有为采访被害人而接近其本人的必要性。”
此外,法院还考虑到,两人在 Cho某住所门前停留的时间,第一次约30分钟,第二次约50分钟,且来访时间均在白天时段。
同时,法院表示:“即使完全采信被害人的陈述并据此认定事实,也只能将其视为在确认被害人在家后提出采访请求的行为,而且是在被害人进入住宅之后,因此几乎不可能再发生额外的权利侵害。”
接着,法院指出:“现有判例的立场虽认为,一旦进入作为共用部分的共用门厅,即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但难以与侵入占有空间等同看待”,“仅进入作为共用部分的走廊这一点,将作为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予以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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