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2项中,大韩商工会议所与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联合推进9项
在快递车辆发生事故或故障时出借备用车辆的服务将通过“沙盒”机制推出。为改善被称为“通学三不(不便、不安、不满意)”的问题,运营专业通学巴士的平台也将进入实证阶段。
大韩商工会议所沙盒支援中心和科学技术情报通信部于28日召开了“信息通信技术沙盒审议委员会”。当日,审议委员会批准了通过大韩商工会议所沙盒支援中心受理的“快递车事故·故障时车辆租赁服务(A Motors)”、“安全校车平台服务(School Bus股份公司)”等9个项目。
另外,当天的审议委员会除大韩商工会议所的9个课题外,还一并批准了“移动端报废车辆报价比较平台”、“行政·公共·民间机构移动电子通知”等3个项目,共计批准12个项目。
快递车事故·故障时出租备用车辆 → 减轻快递员负担,支持顺畅物流配送
当天,A Motors申请的“快递车事故·故障时车辆租赁服务”获得了实证特例批准。
该服务是在快递车辆因事故或故障无法运行时,短期出租同级别自用货车的服务。一直以来,快递车辆一旦发生事故或故障,快递员因无法找到替代车辆,在向客户顺利配送快递方面面临困难。有的通过勉强将货量分配给其他同事来解决,有的则以高昂费用租用包含司机的货车,蒙受了较大经济损失。“快递车事故·故障时车辆租赁服务”原本是为改善快递员的工作环境而构思的,但受现行法律限制而无法开展业务。根据现行《货物汽车运输事业法》第56条规定,自用货车不得从事有偿运输。即便依据《生活物流服务法》取得营业许可提供服务,但该法施行令第2条规定的设施和设备条件(在5个市道设立30个以上营业所、确保100辆以上车辆、配备货物分拣设施等)难以适用于该服务,导致服务无法实施。
审议委员会表示:“在快递车辆发生事故或故障却没有合适替代方案的情况下,该服务将对处于困难境地的小规模个体经营者——快递员十分有用,有望支持顺畅的物流配送。”在此基础上,审议委员会规定,仅在快递专用货车(“배”号牌)的车辆发生事故或故障时方可出租车辆,并以车辆承租人必须亲自驾驶等条件为前提,允许实证特例。
专业通学巴士平台服务 → 解决通学“3不(不便·不安·不满意)”
School Bus股份公司申请的“安全校车平台服务”也获得了实证特例批准。申请企业将由其直接雇用的驾驶员驾驶其自有的儿童通学车辆(15座以下小型客车),与幼儿园、培训班签订运输合同并提供服务。通过实时信息平台,提供车辆实时位置、上下车信息、驾驶员安全驾驶指数等信息,从而提高学生和家长的便利性。
根据现行《旅客汽车运输事业法》第81条规定,自用汽车原则上禁止有偿运输,但以教育为目的的运行例外允许。不过,仅限培训班、幼儿园等直接所有(共同所有)的车辆获准从事该业务,通过与教育机构签订运输合同提供儿童通学车辆(小型客车)服务在制度上是不可能的。
审议委员会表示,通过“在线平台提供实时信息等方式,有望提高学生和家长的便利性”,并在“不减轻教育机构及其负责人责任、严格遵守随车照管义务以及遵守现行安全和监督规定”等条件下,批准了该服务的实证特例。
大韩商工会议所公共事业本部长Kang Myungsoo表示:“在物流、通学、生活等多个领域,新型平台获得了特例支持。今后将通过沙盒积极支援平台服务不被监管束缚,切实提升国民的安全和便利。”
大韩商工会议所沙盒支援中心是国内首个沙盒民间机构,可在信息通信技术融合、产业融合沙盒等全产业领域提供支援。由于缺乏法律制度或受陈旧法律制度限制而无法实现业务化的企业,可通过大韩商工会议所沙盒获得咨询,费用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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