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银行24日表示,去年在电子支付服务中,电子支付结算代理(PG)和预付电子支付工具服务的日均使用实绩(按金额计算)同比分别增长16.4%、24.5%。
电子支付服务是根据《电子金融交易法》,由电子金融业者和金融公司在电子商务或个人间交易等相关领域提供的支付相关服务。其类型包括电子支付结算代理、预付电子支付工具、结算资金托管、电子账单支付等。
首先,去年电子支付结算代理服务的日均使用实绩为2366万笔,金额规模为1.0529万亿韩元。与前一年相比,笔数和金额分别增长8.9%、16.4%。
该服务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从购买者处收取货款,并为最终向销售者支付货款而发送、接收支付结算信息或代为清算对价的业务。
韩国银行解释称:“由于线上交易增加,以在PG服务中占大部分的信用卡支付代理为中心而有所增长。”
此外,通过绑定银行卡或账户,用事先充值的预付款支付商品交易款、交通费等的预付电子支付工具服务,去年日均使用实绩为2708万笔(8289亿韩元),同比分别增长13.6%(金额增长24.5%)。这主要受电子金融业者提供的便捷支付和便捷转账使用实绩持续增加的影响。
在电子商务中,从购买者处托管货款,并通过确认收货过程等,确认交易是否适当完成后再向销售者支付货款的结算资金托管服务的使用实绩为312万笔(1557亿韩元)。
使用笔数同比减少2.0%,但使用金额则增加2.7%。
将公寓管理费、电费、燃气费等账单通过电子邮件、应用程序等方式进行结算代理的电子账单支付服务使用实绩为25万笔(569亿韩元),同比分别增长12.2%(金额增长14.3%)。
便捷支付服务的日均使用笔数和金额为2342万笔、7326亿韩元,分别同比增长18.2%、20.8%。便捷转账服务为520万笔(6259亿韩元),一年间分别增长19.9%(金额增长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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