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10日,可查阅并提交关于共同住宅价格、单独住宅价格、单独公告地价的意见
线上或现场查阅后填写并提交“意见书”,经委员会审议后作出决定
为保障区民知情权、提升行政公信力和程序合理性……价格决定及公告日期为4月28日
广津区(区厅长 Kim Gyeongho)将截至4月10日,开展以今年1月1日为基准的不动产公告价格查阅工作,并听取意见。
本次开放查阅并征求意见的不动产公告价格包括:▲共同住宅价格 ▲单独住宅价格 ▲单独公告地价。
“共同住宅价格”是指由国土交通部部长核定并公告的共同住宅适当价格,“单独住宅价格”是指由市长、郡守、区厅长核定并公告的独立住宅适当价格,“单独公告地价”是指以标准地公告地价为基础核定的单宗土地单位面积价格。
为保障区民的知情权,并提高行政的可信度和程序合理性,区政府在2023年不动产公告价格决定及公告之前,先行运行价格查阅和意见提交期限。
不动产公告价格可通过“不动产公告价格提示”网站和广津区厅官方网站在线查阅,也可前往广津区厅税务1科和不动产信息科,或不动产所在地的洞居民中心现场查阅。
对查阅价格有意见的所有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在上述网站或查阅地点领取表格,填写“意见书”,并与“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同意书”一并通过网站、邮寄、传真或亲自递交至查阅地点。
区政府将对已提交意见的不动产公告价格,结合不动产特性和价格进行重新审查,并委托专业机构重新核验。之后经不动产价格公告委员会审议,将处理结果逐一通知意见提交人,并于4月28日决定并公告价格。但关于共同住宅价格的相关程序,由主管机构韩国不动产院负责实施。
关于不动产公告价格查阅及意见提交的详细事宜,共同住宅价格可咨询韩国不动产院,单独住宅价格可咨询广津区厅税务1科,单独公告地价可咨询广津区厅不动产信息科。
广津区厅长 Kim Gyeongho 表示:“不动产公告价格与区民缴纳财产税、健康保险费等税费密切相关。希望大家予以关注,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查阅,如有意见也请积极提交。”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