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业法施行令立法预告
新建饲养设施须办理建筑许可或建筑申报
既有临时建筑物内可继续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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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正在推进一项方案,要求新建的鸡、鸭等家禽饲养设施必须办理建筑许可或进行建筑申报。此前,政府曾推动修改相关实施令,计划自5年后起,仅允许在一般建筑物内饲养家禽,不再允许在塑料大棚等既有临时建筑物内饲养,但因被批评为“过度监管”,此次将适用对象限定为新建饲养设施,重新推进。


据农业、林业、畜产食品部23日消息,包含上述内容的《畜牧业法》实施令修正案已于本月17日发布立法预告。农业食品部计划在下月26日前面向机关、个人等利益相关方征求意见,之后提交国务会议审议,最快于今年6月公布并施行。


政府之所以着手强化家禽饲养设施的条件,是因为有意见指出,“家畜恶劣的饲养环境等是导致家畜疾病和危害畜产品安全的原因”。农业食品部说明称,自2003年至2022年4月,因9次高致病性禽流感(AI)疫情,共扑杀约1.29亿只家禽,直接损失规模约达1.4万亿韩元。


为此,政府拟强化《畜牧业法》实施令中关于新设畜牧业、家畜饲养业的许可和登记条件。对于种鸡、种鸭业以及肉鸡、肉鸭饲养业,核心内容是要求其饲养设施必须取得依据《建筑法》的建筑许可或完成建筑申报。以鸡、鸭为例,按饲养设施面积划分,10至50平方米须办理登记,超过该面积则必须取得许可。实施令修正后,只有配备非塑料大棚等临时建筑物、而是一般建筑物性质的饲养设施,才可新开展饲养。农业食品部估算称,就鸡、鸭养殖舍而言,若采用塑料大棚形式,每平方米建设成本为9.1万韩元,而若改为一般建筑物性质的密闭式无窗鸡舍,则每平方米将额外增加30.2万韩元的成本。


截至去年底,在共2万5021栋鸡饲养设施中,临时设施有7681栋,占30.7%。鸭的情况是,在总计5959栋饲养设施中,有65.3%是在临时设施内饲养。如果将设施条件强化义务扩大适用于既有设施,势必会增加相应负担。为此,农业食品部决定保留现有临时饲养设施,仅对新建饲养设施提高条件要求。根据农业食品部数据,每年新建的鸡养殖舍有361栋,其中62栋为临时建筑物;新建鸭养殖舍为64.3栋,其中37.3栋为临时建筑物。



农业食品部相关人士表示:“社会对畜牧环境管理的要求持续提高,由家畜疾病引发的社会、经济损失也在不断发生,有必要在农场层面不断强化防疫和环境管理”,“通过此次实施令修正,一方面将加强畜牧农场对适当家畜饲养等环境的管理,另一方面也将为构建可持续畜牧业的基础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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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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