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SK若领取美国补贴 在中国产能增幅不得超5%…技术升级可获准(综合)
美国公布《芯片与科学法案》护栏细则
如果三星电子和SK海力士获得美国《芯片与科学法案》(CSA)项下的投资补贴,此后10年内将不得在中国将半导体产能扩张5%以上。不过,通过技术研发提升每片晶圆的产出规模等技术性升级不在限制之列。
美国商务部于21日(当地时间)通过联邦公报等渠道公布了为防止CSA补贴资金被用于损害国家安全目的而设立的“护栏”(安全装置)条款的细则草案。该草案将在经过60天征求意见后最终敲定。
根据CSA,获得补贴的企业如果在今后10年内在中国就半导体生产能力进行“实质性扩张”(material expansion)的重大交易,则必须全额返还补贴。商务部在当日公布的细则中,将“实质性扩张”界定为产能的量化扩张,并将10万美元以上的交易定义为“重大交易”。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先进半导体被禁止扩产5%以上,而上一代通用(legacy)半导体则被禁止扩产10%以上。商务部以通用半导体为基准作了如下界定:▲逻辑半导体为28纳米(nm,十亿分之一米) ▲DRAM为18纳米 ▲NAND闪存为128层。
据悉,三星电子和SK海力士目前在中国生产的半导体大多属于先进半导体。因此,一旦获得美国政府补贴,预计将根据技术水平,在5%至10%的区间内受到生产设施扩张限制措施的约束。
不过,商务部为帮助这些企业维持竞争力,允许其通过自身技术升级来提高产能。通过技术开发使每片晶圆可产出的半导体芯片数量增加,将不被视为监管意义上的产能扩张条件。此前,韩国企业一直担心,“实质性扩张”这一用语中可能包含通过技术升级实现的产能提升。
商务部表示:“只要产能不超过相关基准而增加,我们允许获得补贴的企业通过技术升级来保持竞争力并持续经营。”半导体产能的具体标准,对于半导体制造设施,定义为月度晶圆数量;对于半导体封装设施,定义为月度封装数量。
同时,商务部还禁止获得美国政府补贴的企业与被列入黑名单的华为、长江存储(YMTC)等中国敏感企业开展联合研究,或签订技术许可(专利使用协议)。这属于对既有法律中明文规定内容的再次确认。近期,汽车企业福特宣布与中国电动汽车电池企业宁德时代(CATL)新建合资工厂,被指绕开了《通胀削减法案》(IRA)的相关规定,在争议发酵之际,美方再次予以明确。
一名美国商务部高官就护栏规定评价称,“这将有助于阻止怀有恶意的主体获取可用于对付美国及其盟友、伙伴的尖端技术”。该官员还确认,在制定护栏规定的过程中,曾与包括韩国在内的盟国进行协调。不久后,商务部核心官员将为与韩国政府磋商而访问韩国,之后还将与日本、台湾方面进行协商。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