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限额为5000万韩元
自2001年以来20多年未调整
国民力量党已向金融当局提出扩大存款人保护限额的要求。
国民力量党政策委员会议长Sung Il‑jong 21日上午在国会举行的院内对策会议上表示:“有必要为正在迈向经济强国的大韩民国设定与之相称的存款人保护限额。”
随后,Sung议长接着称:“由于最近美国第16大银行硅谷银行(SVB)破产事件,美国政府决定不受保护限额约束,对存款提供全额担保”,“这一事态强烈表明,现在已经到了重新检讨我国存款人保护限额的时间点。”
存款人保护制度是指当金融机构破产时,由存款保险公司代为向存款人支付存款的制度。我国现行保护上限为5000万韩元。对此,Sung议长表示:“这一限额自2001年从原先的2000万韩元上调后,20多年一直被固定不变,为顺应时代并防范金融危机,有必要扩大保护限额。”他解释说:“尤其是我国在过去20年间持续实现经济增长,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从2001年的1.5736万美元增至2022年的3.2661万美元,增长超过2倍。”
Sung议长还表示:“从主要发达国家的存款人保护限额来看,美国约为3.3亿韩元,欧盟约为1.4亿韩元,日本约为1亿韩元,与我国的保护限额存在巨大差距”,“即便考虑到各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差异,也就是经济水平的差异,也可以看出我国的保护限额处于明显偏低的水平。”
Sung议长进一步称:“国家有义务最大限度降低国民在使用金融服务时的不安感。只有这样,目前在现行限额下得不到保护、却持有1152.7万亿韩元资产的我国国民,才能信任国家并持续开展经济活动”,“包括主管机构存款保险公司在内的金融当局,希望能够加快提出具体的改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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