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邱,一名对同性学生实施强制猥亵的30多岁前大学讲师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韩联社报道,19日,大邱地方法院第8刑事单独庭由首席法官Lee Youngsuk宣判,对因跟踪同性学生并与其发生身体接触等(强制猥亵等)罪名被起诉的前大学讲师A某(39岁)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当庭予以拘捕。


法院同时命令其接受40小时的性暴力与跟踪行为治疗项目。


图片由亚洲经济资料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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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A某在大邱中区一处咖啡馆对当时仍为高中生的B君表示:“我是同性恋,喜欢像你这样长得帅又年轻的男生,把你当作性对象来爱。”


听到A某表白后,B君明确拒绝,表示“今后不要再联系”。


尽管如此,A某的执着仍在持续。他向B君发送了32次短信,其中包括“我喜欢你,到了无法用世上任何东西来交换的程度”“你太害怕了,我老实说连话都不敢说”等内容。


A某还通过社交媒体等持续向其提出见面要求,称“眼里只有你,满脑子都是你”等。


A某表示想听到B君的声音,便辗转多处公用电话,打电话给B君说“我爱你,很想见你”。


最终,B君向警方控告了A某,法院随即向A某下达命令,要求其“停止跟踪行为,不得在100米范围内接近”。


同年,A某还被指控前往当时作为选修课学生认识的C君家中,自称是同性恋后,抚摸其大腿和脸颊等,实施强制猥亵。


尽管C君也拒绝与其见面,但A某仍通过公用电话持续联系。


A某还曾在C君作为实习生工作的建筑物前制造骚动,称“想和你一起度过一段时间”。


A某辩称,“是受害者先向我表达爱意”,“我无罪”。



法院表示:“受害者的陈述前后一致、并无矛盾”,“综合考虑受害者在精神上遭受严重痛苦、尚未得到原谅等因素”,做出了上述量刑说明。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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