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不可能不记得 Kim Mun-gi”——与选举密切相关内容
辩护人:“这是关于认知状态的表述,而非行为”
31日第三次公判将传唤证人 Yoo Dong-gyu

2015年1月,当时担任城南市市长的共同民主党代表 Lee Jaemyung 在新西兰出差期间,与前城南城市开发公社企划本部长 Yoo Donggyu、已故城南城市开发公社开发1处处长 Kim Mungi 一同拍摄的合影(左),以及该代表与 Kim 处长手牵手合影的照片。 [照片由国民力量提供]

2015年1月,当时担任城南市市长的共同民主党代表 Lee Jaemyung 在新西兰出差期间,与前城南城市开发公社企划本部长 Yoo Donggyu、已故城南城市开发公社开发1处处长 Kim Mungi 一同拍摄的合影(左),以及该代表与 Kim 处长手牵手合影的照片。 [照片由国民力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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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共同民主党代表Lee Jaemyung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的第二次公判中,围绕检方提交的证据,检方与辩护人双方展开了激烈攻防。


检方依次出示多项证据,试图证明Lee代表在担任城南市长时期就认识已故的城南城市开发公社开发1处处长Kim Moonki,并据此主张Lee不可能不认识Kim处长。相反,辩护人则反驳称,检方作为证据提交的一部分材料与本案并无直接关联,并强调当时Lee确实不记得Kim处长。


据法律界18日消息,前一天上午10时30分起,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第34庭(审判长法官Kang Gyutae)进行的Lee代表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第二次公判中,就Lee方同意的证据展开了第二轮证据调查。


检方准备了PPT资料,对上一次公判中辩护人提出的主张逐条反驳。

庭审初期围绕检方就公诉事实发表意见引发辩护人反弹

首先,检察官表示将简要说明对辩护人提交的意见书和Lee代表的全部陈述的看法,并称:“本次发言(指‘在城南市长时期并不认识Kim Moonki处长’的发言),是对节目主持人提问的回答,或是对发言之前媒体报道的相关疑惑的说明,因此应当将其与疑惑内容联系起来,从一般选民的视角加以理解。”


接着他表示:“主持人就具体经历提问,比如在澳大利亚出差期间近距离随行并共同消化行程、向大庄洞项目颁发表彰状等,Lee(代表)对此作出了虚假说明,因此问答本身是以经验性行为为前提展开的。”他又称:“针对‘有疑惑称Kim Moonki与被告一起打过高尔夫’一事,被告回答说‘国民力量党好像弄得像是我打了(高尔夫)一样,那是捏造的’,这只能理解为:在澳大利亚出差时并未与Kim Moonki打高尔夫,而相关照片却被篡改。因此,一般选民必然会认为,被告在担任市长期间,无论是一起打高尔夫,还是就大庄洞项目进行当面汇报等,在私人及公务关系整体上,都没有任何足以让其记住Kim Moonki的经验性行为。由此很难将其理解为仅是对(Lee代表)自身认知状态的单纯表述。”


检察官还表示:“辩护人主张被告的发言只是关于其认知状态,而且是即兴发言,但这一主张从前提开始就被有利地缩小、歪曲了。”他补充称:“他们只把2021年SBS《Ju Youngjin新闻简报》中,对于‘在担任城南市长期间是否私下认识Kim Moonki’这一提问,被告回答‘在担任市长期间并不认识’这一句话拿出来当问题,却完全不提4次采访中出现的大量提问和具体回答,仅将极少部分内容当作全部事实进行歪曲。”


在检方陈述意见过程中,辩护人一度打断检察官发言说:“审判长,据我所知,根据《刑事诉讼法》,在证据调查过程中并未规定可以再次就公诉事实发表意见,不知这是否可以被允许……”


对此,审判长反问辩护人说:“难道不是随时都可以有反驳的机会吗?一定要等(证据调查)结束后才能进行吗?对于辩护人的主张,(检方)难道不能予以反驳吗?您这种主张依据什么法律根据?相反,又有什么根据认为不应当允许呢?”


于是辩护人表示:“在进行书证调查时就(对公诉事实)发表意见,确实有些不太习惯,那么也请给我们一些反驳的机会。”


审判长表示:“我不会加以阻止,请自由陈述主张。实质性的审判内容才是关键,我完全没有打算在形式问题上纠缠。”并表明了坚定立场。

检方称“Lee方歪曲事实,并非一次即兴回答”——发言针对的是“行为”而非“认知”

再次开始陈述意见的检察官称:“在持续被要求作出说明的情况下,被告在重复提问中,4次给出了准备好的回答,却仍被歪曲成即兴回答。”又称:“主张这不是违反《公职选举法》的行为,同样与事实不符。此前已经说明,被告的发言并非关于其认知状态,而是关于其行为。”


他接着表示:“认为‘从Kim Moonki处接受业务汇报’这一点与被告的资质或品性无关,因此不会对选举产生影响,这也与事实不符。Kim Moonki所汇报的内容,并非众多单纯汇报中的一项,而是在党内总统候选人选拔及竞选期间,对被告不利的大庄洞疑惑的核心内容,即第一工业园区用地开发等事项。被告从作为负责人Kim Moonki处接受相关汇报这一行为,属于与大庄洞疑惑牵连的经历或情节事实,直接关系到被告的资质和能力,因此足以影响选民作出公正判断。”


相反,辩护人表示:“被告与Yoo Dongkyu、Kim Moonki一起打过高尔夫,这是客观事实。”但他同时称:“被告可能并不准确记得一起打高尔夫的人是不是Kim Moonki。”辩护人的意思似乎是,Lee并未说“没有和Kim Moonki打过高尔夫”,而是说“在担任城南市长时期并不认识Kim Moonki”,因此这不是对客观行为事实的陈述,而是关于Lee记忆、即认知状态的发言。


辩护人还称:“检方在上一庭展示的被告与Kim Moonki一起拍摄的照片和视频,有一个奇特之处,就是两人从未有过对视。”他表示:“我觉得非常奇怪,但这恰好能让人很容易了解被告与Kim Moonki之间是怎样的关系。”

海外出差近距离随行、多次当面汇报……“即使记不住599人,也应该记得Kim Moonki这1人”

检方强调,从Kim处长与Lee代表一起出国出差时近距离随行、围绕大庄洞项目多次进行当面汇报、甚至还从Lee代表处获得表彰状等情况来看,Lee不可能不认识Kim处长。


检察官表示:“Kim Moonki在9晚11天的出差行程中近距离随行被告,还在脱离公务行程的情况下,一起享受打高尔夫等休闲活动。此后,Kim Moonki作为被告在担任市长时期亲自提及的政绩——大庄洞及第一工业园区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多次进行当面汇报,辅佐被告。”又称:“Kim Moonki也是被告所自豪的Wirye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并因其功劳获得了被告颁发的表彰状。”


检察官还说:“Kim Moonki是在私人、公务关系中与被告共同经历过必然会留下印象的经验性行为的人。我想反问,在600名职员中,有多少人曾与被告共享过与Kim Moonki同等程度的经历?”


他接着强调:“如果某人与被告共享过特殊的经验性行为,从一般选民的视角看,被告理应会记得,不可能出现记忆完全中断的情况,这符合经验法则和常识。即便被告记不住599名组长,也不可能说记不住唯一的那1名Kim Moonki。”


此外,检方还将Kim处长手机中记录的“Lee Jaemyung市长生日”、“Lee Jaemyung知事生日”等日程,以及2021年11月至12月间多次从存为“Lee Jaemyung”的号码接收短信的事实作为证据提交。

辩护人称“检方公诉事实不明确,‘照片造假’发言也被歪曲”

对此,Lee代表一方向合议庭请求发言机会,对检方主张予以反驳。


辩护人表示:“从准备程序开始,我们一直希望能把这一部分公诉事实中与行为有关的部分明确化。”并称:“请具体指明,这样我们才能有效反驳。”


他接着说:“然而检方并未准确指出构成虚假公表对象的行为,而是把所有行为说得好像都在同一脉络之中。因此我们将对我们认为检方主要聚焦的部分进行反驳。检方还提到‘在澳大利亚出差期间打高尔夫’一事,并引用被告的发言——‘国民力量党把4个人一起拍的照片拿出来,好像我们打了高尔夫一样公开,其实是从同行的集体照中剪了一部分出来,是造假’。但检方总是把这段发言说成是‘没有打高尔夫’的发言。其实这段话是以‘照片造假’为重点的发言,我不清楚检方是否想说并不存在造假。至于‘在担任城南市长期间并不认识Kim Moonki’这句发言,从一般选民视角听来,怎么会被理解为行为?‘不认识’就是‘不认识’本身,选民不可能像公诉事实中那样,将长达数十页的既往行为事实全部联想进这三个字中,恐怕不会有人这样想象。”


关于Lee代表在节目中的发言是否属于即兴发言,合议庭表示:“关于是否构成‘公表’,我们将向SBS确认,在《Ju Youngjin新闻简报》中是否提供了事先提问单。”并称:“我们会查看这是否属于即兴发言,并对最高法院判例进行深入检讨。”

检方称“Kim Moonki并非下级职员……大庄洞捆绑开发系Lee Jaemyung决策”

在随后进行的证据调查中,检方为证明Kim处长并非下级职员,而是高级干部,并且作为与大庄洞项目相关的重要实务负责人,多次向Lee代表进行直接当面汇报,出示了Kim处长工作日志中记载的、被视为向城南市长室汇报的“2层汇报”等内容的备忘录等多项证据。


首先,检方以证明在大庄洞开发项目推进过程中Lee代表与Kim Moonki之间的业务关系为由,提交了多份在澳大利亚出差之前起草的公文作为证据。


检察官表示:“被告与Kim Moonki两人从海外出差归来后不久,Kim Moonki便接手了大庄洞项目。”并称:“Gwak某某在城南市担任城市开发项目团长,负责推进大庄洞项目,这是被告指示Gwak某某,亲自设计大庄洞项目基本结构的内容。”


他接着强调:“Gwak某某原本被列入澳大利亚出差名单中,当时的高管是Yoo Dongkyu,其次就是Kim Moonki。”


检察官又表示:“这是2013年Gwak某某向城南市长汇报的中期报告资料。”并称:“大庄洞与工业园区捆绑开发是在被告参与下推进的;关于第一工业园区分离问题,由城南城市开发公社向市政府汇报,由于与被告原先方针相抵触,因此说明了必须直接向市长汇报的理由。2013年召开了由实务人员参加的大庄洞会议,城南城市开发公社方面就以大庄洞项目采用土地换地方式推进等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说明,对捆绑开发略显消极,但可以确认城南市方面的要求。在这次会议中,Kim Moonki也出席。2013年在Gwak某某主持下,城南市与Yoo Dongkyu在大庄洞相关会议中讨论开发方式,当时并未确定采取土地换地还是收购方式。2014年,城南城市开发公社向城南市发出关于捆绑开发可行性调查的公文,可以确认Kim Moonki也在该文上签批。”


检察官表示:“之所以说明上述公文,是因为综合这些证据可以确认,推进捆绑开发是根据城南市市长的决策。”


他还说:“从接受审计单位出席者名单来看,可以确认Kim Moonki在城南城市开发公社内部的正式序列。”并强调:“除社长、本部长、室长级外,他是最高级别的干部。实际上,他是公司内部唯一负责开发项目核心业务的最高责任干部。”


此外,检方还提交了2015年城南城市开发公社的组织架构、人员现状等相关证据资料,并指出:“以2015年1月、澳大利亚出差时点为基准,Kim Moonki担任开发事业1组组长,当时开发事业本部仅设1组和2组两个组,他在本部长级高管之下,是核心部门的关键岗位,这一点可以确认。”


检察官接着表示:“Yoo Dongkyu作为企划本部长,是仅次于社长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社长辞职后还代理社长职务。根据Hong某某社长的陈述,当时他反对新设战略事业组,但Yoo Dongkyu不顾其反对,仍然设立了该组。”又称:“就职级而言,除社长、本部长及4名高管外,没有二级职员,只有12名三级职员,因此作为三级组长的Kim Moonki,是除高管外12名最高级别职员之一。根据2015年10月30日的人力现状,可以确认,当时二级为0人,三级为12人。Kim Moonki在2020年3月23日升为二级,担任相当于二级次长的高级职员。”

围绕京畿道知事时期证据亦展开攻防

从上午开始的前一天庭审,经过多次休庭,一直持续到下午5时30分。


Lee代表在休庭时间也一直坐在被告席上翻阅资料、做笔记,或与辩护人商议,并在资料上圈划标记。


下午4时休庭时,旁听席上一名女性试图拍摄坐在被告席上的Lee代表,被法庭警卫制止,出现了一段小插曲。


随着检方就证据进行的陈述时间过长,合议庭也曾要求检方尽量克制当庭宣读意见。


特别是当检方出示证据,试图证明在Lee代表担任京畿道知事之后,Kim Moonki仍持续支持Lee时,辩护人反驳称:“本案是围绕被告在担任城南市长时期发表‘不认识Kim Moonki’这一发言而被起诉,检方却试图说明知事当选之后的事,与争点无关。”


对此,检察官表示:“在被告担任京畿道知事时期,Kim Moonki也一直辅佐他。我们是想通过说明在知事时期关系仍延续,来证明‘被告与Kim Moonki的关系并未中断,而是持续延续,因此被告不可能不记得在城南市长时期的情况’这一情节。”


在双方攻防过程中,检察官表示:“如果从一开始就以‘与本案无关’为由不同意采纳证据,那另当别论;但既然已经同意并被采纳为证据,那么在书证调查中当然要予以说明。”对此,辩护人则表示:“我们将改变对该书证的证据意见,改为不同意。”


审判长出面调停称:“关键焦点在于被告在担任城南市长时是否认识Kim Moonki,而不是京畿道知事之后的关联是否构成争点。”但检察官表示:“正如审判长所指出的,如果这一部分的书证调查篇幅过长,我们可以适当只说核心部分,但若以‘无关’为由要求一笔略过,从检方角度看,我们有自己的举证方向和计划,希望法庭予以考虑。”


他还说:“对于‘请减少篇幅’、‘请调节轻重缓急’这样的意见,我们可以接受,但‘既然无关就简单带过’这一点,我们难以认同。”

Lee Jaemyung竞选阵营相关人士与Kim Moonki之子通话、对话录音也被作为证据提交

在前一天的庭审中,检方还播放了去年1至2月间,Lee代表竞选阵营相关人士Lee某人与Kim处长之子通话、以及当面交谈的录音文件CD。


检方播放的CD中,收录了“该知道的人都知道,明明知道你们会知道,怎么会说不认识我们呢?”这样的录音。


检察官在提及录音文件音质问题后表示:“在法庭上可能听不清,我会一边看听录稿一边说明。”他称:“当时Lee某与Kim Moonki之子见面进行了多番交谈,Kim之子一直说‘太晚了,为什么说不认识?这是失误,非常失望’。他还抗议说,‘既去过澳大利亚出差,又在当律师时就认识,还一起打过高尔夫,为什么会不记得?’”


检察官继续表示:“Lee某说,‘候选人就是按照给他的稿子表演的演员,有人突然逼问,他就大脑一片空白,说了不认识’。当Kim之子说‘在竞选阵营被抛弃了,处分难道不是由道议会在野党议员主导的吗?’时,Lee某也没能做出什么有力回应。”又称:“Lee某还对Kim之子说‘能帮忙吗?’等,作出了带有劝诱意味的发言。”


检方随后出示了去年12月28日的文书提交命令资料,并表示:“这是分析Lee某在试图劝诱Kim之子后,是否与被告竞选阵营相关人士通话的报告,以及对此的电信运营商回函、关于Kim Yong和Kim某某的通信用户查询记录。”他称:“以这些资料为基础可以看出,Lee某在与Kim之子电话联系或会面前后,确实直接与Kim Yong或Kim某某在短时间内互通电话。”

庭审尾声检方与辩护人进入和解模式……合议庭亦表达忧虑

在前一天的证据调查过程中,检方与Lee代表一方多次因敏感反应而发生冲突,但在庭审结束前,双方又表示要彼此注意言辞,营造出和解氛围。


庭审接近尾声时,辩护人先开口说:“审判长,在结束前我想就今天的进行情况说一句话。”


辩护人表示:“事实上,我一直在看检方上次提交的意见书,感觉其语气有些危险。”又称:“在激烈诉讼中,我们应就案件本身展开争论,但却开始出现针对辩护人的人身攻击性语句。当然,辩护人也有可能在不经意间使用一些对检察官个人带有批评意味的表达。我只是觉得,这种情况似乎在一点点变得越来越危险。”


他接着说:“今天在法庭上,双方情绪都有些激化,对合议庭也感到抱歉。我们自己似乎也有些失礼,检察官似乎也有一点。彼此之间有必要在法庭上做到那种程度吗?我觉得双方都应该降低语气,围绕案件本身冷静、客观地表达和陈述。”


审判长转向检察官说:“您应该也有同感吧?”并表示:“但鉴于本案的性质,我也相当担心,尤其是今后在证人询问过程中。”


检察官回应说:“我同感。只要根据证据和法律逻辑在司法体系内进行即可,其实这也是我想说的话。我看到(辩护人)意见书时也吓了一跳。”


辩护人再次表示:“我也觉得,我们都应该适时停下来,斟酌一下用词。”


最后,审判长表示:“大家都还没有越界。”并称:“那就31日见吧。”结束了庭审。


在出庭接受审理时,Lee代表对大部分记者提问都未作回答,在庭审结束后离开法院时,也没有作出特别表态。

Yoo Dongkyu称“Lee Jaemyung该停止说谎了”……将作为证人出席31日下一次公判

前一天,前本部长Yoo为出席大庄洞案的庭审来到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上午庭审结束后,他在会见记者时,被问及“Lee代表第二次出庭,是否有话要说”时回答说:“我想说,希望他不要再说谎了。”


他表示:“(Lee代表)还说与Kim Manbae也毫无关系,但最近曝光的情况是,如果按公务员二级来看,在8000名京畿道公务员中,除知事、副知事外,几乎能排进前5名的高位。”又称:“与Kim Manbae关系密切的人就在那里任职。最近这一点正在被揭露出来,我认为这些关系会逐步全部暴露,面具也会被摘下。”


在被问及“关于高尔夫一事,也不是说不认识(Kim Moonki处长)吗?”时,Yoo回答说:“今后我会在法庭上作出全部证言,不过媒体对球车有个误解,其实是两人乘坐的球车。”并称:“我们租了两辆两人球车,一辆我自己坐,另一辆则由Kim Moonki亲自驾驶,用来陪同Lee知事。”


他接着表示:“在国外的公共高尔夫球场,长草区较长,经常会找不到球。开球之后要去找球,但一般不像在韩国那样有球童,需要自己找。”又称:“在这个过程中,(Lee代表)会说‘Kim组长,在那边吗?’之类的话,都有过这样的对话。但现在却说他们甚至没有对视过,这样的说法在常识上难以令人信服,让人难以启齿。”


在被问到“Kim Moonki是否多次直接向Lee代表汇报”时,Yoo回答说:“因为他是最高负责人。我们公司的组长实际上相当于市厅的科长,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组长。”又称:“由于我们的组织体系是组制,因此组长相当于科长级以上,在我们的职员中属于最高层级。”


他补充说:“正因为如此,他是亲自前往并进行汇报等工作的那个人。”



Yoo预计将于31日举行的Lee代表第三次公判中,以证人身份出庭。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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