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4日起适用地方税收相关法律

删除收入标准·适用于市价不超过12亿韩元的住房

“首次购房的市民!快来领取税款退还。”


随着《地方税特例限制法》等与地方税收入相关的法律自本月14日起施行,蔚山市开始宣传根据修订法律实施的减轻税收负担制度。


本次修订法律中,纳入了在2022年6月21日房地产相关部长会议上,政府作为房地产政策正常化课题所公布的“生涯首次购房取得税减免制度”的扩大方案。


“生涯首次购房取得税减免制度”是为了支持青年住房、减轻普通实际需求群体税收负担而设立的制度。


此前,仅在夫妻合计年收入不超过7000万韩元,且购买首都圈价格不超过4亿韩元、非首都圈不超过3亿韩元的住房时,才属于取得税减免对象。此外,若取得价格在1.5亿韩元以下,取得税减免100%;超过1.5亿韩元的,则减免50%。


但自2020年以后,由于房价上涨以及收入标准限制,民众实际上难以切实感受到该政策效果。


为此,修订后的法律删除了收入标准,将住房价格标准扩大为不超过12亿韩元,只要取得人生第一套住房,最高可在200万韩元限额内减免取得税。


该减免制度自政府对策发布日2022年6月21日之后,凡是生涯首次取得住房的情形起,均可追溯适用。


对于已经享受减免的纳税人中,如因减免额度上调而需要追加退税的,将在纳税人未提出申请的情况下,由主管机关依职权退还。尚未享受减免的纳税人,则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区、郡税务部门申请减免及退税。



蔚山市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地方税特例限制法》的修订,我们正在对减免对象迅速办理取得税退还。”并称:“若事先通过电话向区、郡税务部门确认自己是否属于减免对象,就能在无需多次往返的情况下享受相关优惠。”

蔚山市政府全景。(图片由蔚山市政府提供)

蔚山市政府全景。(图片由蔚山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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