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自本月20日起,在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大部分公共场所进一步取消口罩佩戴义务之际,15日,首尔地铁汝矣岛站内佩戴口罩的市民正步行前行。照片=记者 Kim Hyunmin 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随着自本月20日起解除在公共交通工具内佩戴口罩的义务,目前面向普通民众的新冠肺炎防疫措施仅剩确诊者7天隔离,以及在医疗机构和感染高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两项。预计最快在4至5月可实现全面恢复日常生活,但对于高危人群病情加重等问题仍需加以考虑。
从15日公布的防疫部门室内口罩佩戴义务追加调整方案来看,自20日起全面解除公共交通工具的口罩佩戴义务,同时建议在上下班等拥挤时段佩戴口罩。也就是说,将原先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必须佩戴口罩的规定,降低为建议佩戴水平。由此,仍然维持口罩佩戴义务的场所仅限于医疗机构、普通药店以及入住型感染高危设施。
与佩戴口罩一道被视为代表性防疫措施的确诊者隔离义务的解除讨论也已启动。防疫部门以世界卫生组织(WHO)解除新冠肺炎“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的时间点为基准。目前有观点认为,WHO紧急委员会将在4月底至5月初作出决定。一旦WHO作出解除决定,中央防疫对策本部将召开危机评估会议,把新冠肺炎危机等级从目前的“严重”级下调,并就调整法定传染病等级等作出判断。
尤其是将新冠肺炎的等级从目前的2级下调为4级,实际上将被视为正式宣布进入地方性流行(传染病持续流行的“地方病”)阶段。4级传染病的代表性疾病正是流行性感冒(流感)。对于4级传染病,确诊者没有单独的强制隔离义务,医务人员只需在7日内向管辖保健所报告即可。如果新冠肺炎等级被调整,确诊者隔离义务也将随之取消。中央防疫对策本部情况总括团长 Lim Sukyoung 表示:“目前判断新冠疫情已大体趋于稳定,因此开始着手研究调整危机等级的问题”,“待WHO召开新冠紧急委员会会议后,将通过危机评估会议调整危机等级,并据此依次调整隔离、向4级转变等多项防疫措施。”
与此同时,医疗机构和感染高危设施的口罩佩戴义务也很可能不会在中途单独调整,而是与新冠肺炎传染病等级调整同步推进。医疗机构一方面极易发生传播,另一方面免疫功能低下者众多,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防疫部门在这一问题上不得不慎之又慎。许多医疗机构目前仍在住院前实施新冠检测。从海外案例来看,一般性的口罩佩戴多由个人自愿决定,但在医疗机构和社会福利设施中继续维持佩戴义务的国家(意大利、德国、西班牙等)也不在少数。
今后变数在于老年人等高危人群。专家建议,防疫政策应将重点放在减少重症和死亡人数上。此前,国家传染病危机应对顾问委员会也曾敦促政府努力提高对老年人等高危人群在降低重症和死亡风险方面具有显著效果的“口服治疗药”处方率。防疫部门也强调了自愿佩戴口罩的重要性。中央防疫对策本部防疫支援团长 Hong Jeongik 表示:“口罩佩戴依然是预防包括新冠肺炎在内的呼吸道传染病最基本的防护手段,这一点没有改变”,“我们建议在上下班高峰等拥挤时段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以及在大型设施内开放式药店工作的人员,今后也能够自愿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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