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顺天事件法》实施令部分修正案获国务会议通过
“丽水·顺天10·19事件”遇难者及遗属的申报期限将延长至今年12月31日。行政安全部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丽水·顺天10·19事件真相查明及遇难者名誉恢复特别法实施令》修正案已于14日在国务会议上获批。
此前,行政安全部和丽顺事件委员会将去年1月21日至今年1月20日确定为“丽水·顺天10·19事件遇难者及遗属申报期限”,并受理申请。在申报期限内,真相查明申报为195件,遇难者·遗属申报为6579件,共计受理申报6774件。
但这一申报数量与丽顺事件发生次年即1949年,当时全罗南道公布的1万1131名人员伤亡数字相比,明显不足。此外,在申报期限结束后,仍持续有申报和受理要求提出;同时,随着服刑人员名册等遇难者资料的追加发掘,以及向真相与和解委员会移交已受理案件等情况的出现,预计会产生新的申报需求,因此决定延长申报期限。
此前,行政安全部已于上月5日预告修订包含上述内容的法案。就此,共同民主党议员 So Byungchul(选区:顺天·光阳·谷城·求礼甲)以及同党议员 Kim Hoejae(选区:丽水乙)等东部地区受害发生地的国会议员曾一致发表欢迎评论。
相关申报方面,居住在全罗南道内的人员,可前往就近的市、郡或邑、面、洞民愿室现场办理,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居住在全罗南道以外的人员,则可前往全罗南道丽顺事件支援团(位于全罗南道厅)现场办理,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报书。
地方自治均衡发展室长 Choi Hoon 表示:“通过此次实施令修订,希望所有遇难者及遗属都能一个不落地前来申报,并期望这能有助于查明丽顺事件的真相,以及恢复遇难者和遗属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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