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won Youngse:“禁止对朝传单法是绝对的恶法”
统一部:“不论支持或反对散发,法律管制本身有问题”

韩国统一部再次强调,其立场是用法律规制向朝鲜散发传单的行为并不理想。


统一部一名官员9日会见记者时表示:“统一部一直在就对朝传单散发问题持续要求克制”,但同时也称:“统一部一直强调,明明存在其他替代方案,却用法律来规制散发行为,这种做法并不妥当。”


权宁世 统一部部长 图片来源=韩联社提供

权宁世 统一部部长 图片来源=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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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对统一部部长 Kwon Youngse 当天在接受“美国之音”(VOA)采访时表态的补充说明。Kwon Youngse 当时称,“禁止对朝传单法绝对是恶法”,“统一部还向宪法法院提交了主张其违宪的意见书。一旦条件允许,一定会废除该法条款”。


不过,也有舆论指出,每当政权更迭,政府对对朝传单散发问题的基调就会随之改变。对此,统一部官员回应称:“我们一直在持续要求相关团体自我克制”,“可以采取自发性方式,必要时也可以动用《警察官职务执行法》等(除了禁止对朝传单法之外)其他替代手段”。


对于 Kwon 部长在就任前的人事听证会上曾表明的立场——“反对向朝鲜散发传单,但认为直接加以规制或处罚的法律本身存在问题”——该官员解释说:“这一立场没有任何变化。”


另一方面,与南北双方约定“全面中止一切敌对行为”的9·19军事协议相分离,被称为“禁止对朝传单法”的《发展南北关系法》第24条,禁止在军事分界线一带对朝鲜进行扩音器广播、张贴视觉媒介物(电子屏幕)、散发传单等行为。



此前,统一部以去年年底朝鲜发动无人机挑衅为契机,按照总统 Yoon Suk Yeol 的指示,启动了对在9·19军事协议效力被中止时,第24条是否一并失效的法律解释工作。根据《发展南北关系法》第23条第2款,总统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在限定期限内中止南北协议书的效力。统一部的方针是,一旦朝鲜再次实施侵犯韩国领土的挑衅,将就第24条是否失效进行审议。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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