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此国际妇女节之际,国家人权委员会(人权委)指出,为了建设性别平等的社会,政府和社会应当付出更多努力。
8日,人权委委员长 Song Duhwan 通过声明表示:“在人权委过去20年中,为改善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中的歧视、消除针对女性的暴力、提高女性政治代表性,曾多次向国会和政府建议完善各类法律制度,但现实变化依然缓慢”,“女性至今仍在社会各个领域经历暴力和歧视”。
韩国女性仍处在歧视之中。自1992年至今,韩国劳动力市场的性别工资差距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中始终最大。同时,女性代表性在经合组织国家中处于下游水平,《刑法》中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仍然取决于加害人是否实施暴行或胁迫等有形力。
为此,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委员会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等,正通过国际条约和普遍定期审议(UPR)机制,对韩国的人权状况进行持续审查并提出建议。1月26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第四次国家别普遍定期审议,向韩国提出了预防针对女性的暴力和性暴力、消除性别工资差距等方面的建议,同时也提出应当强化人权委在促进女性人权方面的权限和作用。
人权委表示:“近期,女性家庭部虽在第三次两性平等基本计划中纳入了有关修改《刑法》中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构成要件的立法计划并予以公布,但法务部却出现退回到‘慎重检讨’意见的迹象”,“人权委在去年5月曾向国会议长和各政党代表建议,通过修改《政党法》、《公职选举法》以及党章党规等方式,改善政治领域的性别比例失衡问题,但至今仍未取得实质性改善。”
同时,人权委还表示:“今后人权委将继续发挥作用,纠正和改善我国社会的结构性性别歧视”,“将尽最大努力,确保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国际机构的各项建议得到切实落实,从而推动社会迈向真正的性别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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