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厅:“为申请退税企业提供资金流动性支持”
国税厅8日表示,为了支持因经济低迷而在经营上遇到困难的企业资金流动性,将把“2022年度年终结算退税款”的支付时间较原定日程提前10天以上发放。
此次提前退税的对象为在本月10日前提交预扣税履行情况申报表并申请发放年终结算退税款的企业。因此,如果企业不申请退税,而是将退税款与2023年2月份应缴税额进行结算,或由企业先行垫付资金支付给职工,那么职工实际收到退税的日期将因各企业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提交预扣税申报表和工资薪金支付明细表的情况下,退税发放时间将由原定的本月31日提前至17日。若申报内容需要追加审核,或是因企业倒闭、停业、拖欠工资而由所属职工个人直接申请退税的,则在审查退税发放要件后,预计将在本月31日前支付退税款。
企业在向职工支付2月份工资时应一并完成年终结算,并在本月10日前提交预扣税履行情况申报表(退税申请书)和工资薪金所得支付明细表。企业提交工资薪金所得支付明细表后,自提交次日起,职工即可通过Hometax和Sontax直接查询支付明细,确认自己应退金额。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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