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诊疗记录单骗取长期护理给付被判罚款3000万韩元定案

虽卸任代表理事却凭“全权委托书”行使实质最高决策权

针对“更换设施长”批评声音辩称:“已承担司法责任,任职不存在问题”

全罗南道咸平郡“彩虹残疾人就业作业场”内部,即便是大白天也一片昏暗,氛围如同被弃置的地下仓库般阴冷。


厕所里一点光线都没有,几乎难以下脚;作业场平日里总是伴随着“嗡嗡”的机器运转声和残障劳动者忙碌的手脚,几乎没有空闲,如今却仿佛成了一处无人问津的废弃空间。


这是因为,近期在重新委托机构遴选中落选的A财团方面主张自己拥有该设施用地的所有权,擅自切断了电力供应。


全罗南道咸平郡的“彩虹残疾人就业作业场”因断电,即使在白天也一片昏暗。 [照片=记者 Park Jinhyung]

全罗南道咸平郡的“彩虹残疾人就业作业场”因断电,即使在白天也一片昏暗。 [照片=记者 Park Jinhy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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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情况下,从A财团代表理事处获得“全面委任书”、实际扮演最高决策者角色、并担任设有该用地主电力设施的咸平郡立疗养院院长的B某,站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与此同时,其过去因“挪用国家补助金”被判处3000万韩元罚金的犯罪事实再次被聚焦,财团内外也出现了应当更换设施负责人的呼声。


综合《亚洲经济》湖南本部采访结果,B某因2021年至2022年的诈骗、公文书伪造、行使伪造私文书等嫌疑,一审被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二审则改判为3000万韩元罚金并最终确定。


B某在担任A财团代表理事期间,从2017年9月至2019年9月,被控通过伪造诊疗记录等手法,从国民健康保险公团不正当地领取长期疗养给付费用约7600万韩元,因而遭到起诉。


在二审判决确定后,他于去年12月主动从代表理事降为理事,并表示“感到自己不够成熟,打算从职位上退下来”。


但自2017年起担任的疗养院院长一职却原封不动地保留了下来,与其宣称要承担责任相反,据悉他至今仍凭借从代表理事处获得的“全面委任书”,行使着事实上的最高决策权。


对于出具全面委任书的理由,代表理事表示:“我不想介入这件事,即便知道内情也不能说。”


从国家补助金挪用一事未在财团内部启动任何纪律程序来看,外界普遍认为,以其辞去代表理事职务为界,此事已经告一段落。


根据财团运营规程第54条(惩戒事由),“如实施有损品行等危害公益的重大行为,或有损法人与设施的体面或威信,应当予以惩戒”的规定,实际上并未得到执行。


财团内部一名相关人士表示:“被判有罪的代表理事,因担心自己留下的污点会导致残疾人就业作业场的受托期限无法延长,于是树立一个‘挂名社长’,假装由其承担责任,演了一场假戏。”并称,“从他现在打着所谓‘代理代表理事’这一莫名其妙的名义处理相关事务这一点就可以清楚看出其真实用意。”


该人士还指出:“在犯下可被归类为重罪的行为后,却没有受到任何像样的惩戒等应有责任追究,至今仍以疗养院院长身份工作并领取薪酬,这种行为是在伤害那些勤勉诚实工作的社会福利从业者。”


对此,B某解释称:“我已经承担了全部司法责任,目前以设施负责人身份在职也不存在法律问题。”此后,记者多次致电试图再次确认其立场,但始终未能取得联系;通过短信,他表示“没有什么可再说的了”。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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