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统一部就“未申报接触朝鲜居民”警告3人
“以前还说签发机构不明就退回”引发反弹
韩国统一部向曾因收到朝方邀请函而申请访朝的社团法人南北离散家属协会发出了警告书,理由是其在与朝鲜居民接触前后未进行必要申报。但该协会方面反驳称,这是与统一部此前以邀请函发放机构不明为由驳回访朝申请的既有立场相矛盾的措施。
统一部6日表示,已于本月2日向南北离散家属协会发送了书面警告书。对象为以讨论离散家属问题为名义,收到朝方邀请函的会长Ryu Jaebok以及Maeng Jeonga、Choi Imho等3人。统一部说明的违反《南北交流合作法》内容为“在邀请函发放及领取过程中未就与朝鲜居民接触进行申报”。
根据现行法律,韩国居民若要以会晤、通信或其他方式与朝鲜居民接触,必须事先向统一部长官申报。若符合总统令规定的“不得已事由”,则可在接触后7日内申报,但统一部称,该协会相关3人是在未申报的情况下与朝鲜居民进行了接触。
此前,该协会于去年11月收到一份以“在中留子女贸易集团平统一理事会”名义发出的邀请函,并于上月10日向统一部提交了访朝申请。本报获得的文件中写道:“为讨论民间层面南北离散家属相关项目,邀请南侧南北离散家属协会一行3人”,并称“在上述一行访问平壤期间,将为其提供安全保障和滞留费用”。
然而,统一部于上月17日驳回了访朝申请,称“判断该邀请函实际上并不属于能够确认朝鲜当局或团体等发出邀请意向的文件”。在驳回决定前两天,部长Kwon Youngse在国会外交统一委员会全体会议上也曾说明称,“相关团体是统一部乃至其他部门都不了解的团体”,并以发放机构不明为由作出解释。
Ryu Jaebok会长则对离散家属团聚活动可能受到抑制表示忧虑。他称:“这是通过台湾人士转交的邀请函,我本人从未直接与朝方接触,却收到这样毫无根据的警告书。此前以邀请函发放机构不明为由驳回访朝申请,如今又以与朝鲜居民接触为由发出警告,这难道不是等于承认该团体的实际存在吗?”
统一部方面则表示,不论发放机构是否得到确认,只要存在与朝方“接触的意图”,包括直接或间接交换意向的行为在内,都必须进行申报。统一部一名相关人士表示:“即使是通过中间人进行的接触,也属于与朝鲜居民进行意向交换的行为,因此必须申报。之所以对3名对象发出警告,是因为他们通过邀请函互相收发了其中包含的个人信息。”
另一方面,南北离散家属协会计划在补充统一部要求的相关材料并完成邀请函接收经过说明书后,再次提出访朝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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