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安全部预告《地方契约法施行规则》立法草案

今后,在地方自治团体发包的合同中,建筑技术服务的区域限制招标适用金额上限将上调至3.3亿韩元以下,设施工程中适用官给材料的发包要件也将进一步强化。


行政安全部6日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关于以地方自治团体为当事人的合同的法律施行规则》修正案,将自明日起至下月17日为止进行为期40天的立法预告。


地方中小企业公共招标机会将进一步扩大 View original image

本次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如下。首先,在建筑技术服务合同方面,区域限制招标适用金额范围将由现行的2.2亿韩元以下上调为3.3亿韩元以下。“区域限制招标”是指在地方自治团体发包合同时,对估算价格低于一定金额的合同,将投标参加资格限制为本店设在主管市、道辖区内的企业的一种制度,旨在保护当地中小企业。本次上调是为使区域限制招标标准更加符合现实,并强化对当地中小企业的扶持。区域限制招标金额上调后,以2021年承揽业绩为基准,预计将为当地企业带来约2735亿韩元规模的承揽扩大效果。


此外,设施工程中可以适用官给材料的要件将被强化。在设施工程中,由合同相对方自行采购所需材料并进行施工是一般做法,但对于部分材料,发包机构也会直接采购并向施工方支付(官给材料)。然而,近期即使在小规模工程中也大量使用官给材料,导致材料质量下降、施工部分发生瑕疵时责任不清,以及因官给材料供应延误而造成工期受阻等问题案例不断增多。为此,为降低设施工程中发生瑕疵的可能性并提升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将在判断是否适用官给材料的标准中新增“工程规模”这一因素,并计划将官给材料的适用要件强化为“与其他工程部分的瑕疵责任易于区分且不影响工期管理的情形”。



Choi Byungkwan行政安全部地方财政经济室长表示:“本次地方合同制度改善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当地企业的困难处境和市场现实的基础上制定的”,并称“在近期高利率、高物价等背景下,希望能够扩大处境艰难的地方中小企业参与公共招标的机会,并有助于激活地方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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