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业务办理所需指南
为使保险公司能够应对利率波动或退保率上升等情况,金融当局与业界共同制定了用于激活共同再保险的业务处理指引。
金融监督院2日表示,已制定上述“共同再保险业务处理指南”。再保险是为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产品,用于应对保险事故增加时死亡保险金、伤残给付金等支出增加的风险。2020年4月引入的共同再保险,与传统再保险不同,不仅分出风险保费,还采用对与是否发生保险事故无关而需支付的金额(如期满生存保险金、退保金等)的资金来源以及各类营业费用资金来源相关保费一并分出的方式。除了承担保险风险之外,还可以同时应对利率风险和退保风险。
但在引入初期,由于低利率基调下共同再保险成本上升,仅有三星生命、Korean Re等公司在去年11月签订的规模达5000亿韩元的共同再保险等3笔业务。
金融监督院认为,在此之外,由于尚未确立可开发的产品结构、会计处理方式以及再保险数据共享体系等,也导致共同再保险未能得到激活。
为此,指南中纳入了产品类型及会计处理案例、按业务阶段划分的主要程序,以及对高频咨询事项的答复等内容。同时,还一并制定了原保险公司提供数据的标准格式和再保险公司数据标准管理指引。
金融监督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共同再保险得到激活,保险公司除以以往发行次级债或资本证券来扩大可用资本的方式外,还可以通过缩减要求资本,实现更加高效的偿付能力管理。”他并称:“今后也将为新会计准则(IFRS 17)和偿付能力充足率(K-ICS)制度顺利实施,引入先进的风险管理工具等,持续引导保险公司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和财务稳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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