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发放
每公顷最高发放140万韩元
农林畜产食品部1日表示,将从2日起至4月30日受理为通过扩大生态友好型农业、提高包括环境保全在内的农业公益功能而予以支持的“生态友好型农业直接补贴金”申请。
获得生态友好型农产品(有机·无农药)认证的农民等,可在“生态友好型农业直接补贴金发放对象选定申请书”中附上生态友好型农产品认证书复印件,向农地所在地的邑·面·洞事务所提交申请即可。发放对象将于5月间选定并通知,经过市·郡·区和认证机构在5月至10月实施履行情况检查后,于今年12月发放补贴金。
今年生态友好型农业直接补贴金预算与去年相同,为228亿韩元,将根据认证阶段(有机·无农药)、种植品目(稻田·果树·蔬菜等)差别化发放,发放上限为每户农家最多5公顷。
以稻田为例,将根据认证阶段发放有机70万韩元、无农药50万韩元。果树的情况下,有机发放140万韩元、无农药发放120万韩元;蔬菜、特用作物等其他旱地作物的情况下,有机发放130万韩元、无农药发放110万韩元。
无农药补贴最多发放3年,有机补贴最多发放5年(其中包含无农药3年)。从有机第6年起,可不受期限限制,持续领取相当于有机直接补贴单价50%的“有机持续直接补贴金”。
2023年生态友好型农业直接补贴金的发放对象为截至2022年10月获得生态友好型认证的农民等。在项目期间(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完成认证续期,并在补贴金发放时点(2023年12月)认证仍然有效的情况下,可以领取补贴金。
但在人工配制的基质或栽培容器中进行栽培的情况、在无正常耕作及管理痕迹的农地上种植,或采集自然状态下自生植物等情况,将被排除在补贴金发放对象之外。此外,如最初申请的认证阶段、地块等发生变更,或因农地买卖·租赁、死亡等原因导致项目对象发生变更(承继)的情况下,须在自认证信息变更或承继批准之日起30日内,附上认证机构签发的变更后认证书复印件,向申请补贴金的邑·面·洞事务所提交变更申报书。
农林畜产食品部生态友好型农业课长 Joo Woncheol 表示:“今年将通过制作指导手册,分发给市·郡及邑·面·洞事务所,并通过农协自动取款机发送提示信息等方式,加强宣传,确保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生态友好型农民等不遗漏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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