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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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将扩大针对重症儿童患者提供居家医疗服务的期限,并改进制度,使其能够更多次使用物理治疗师和作业治疗师的服务。


保健福祉部28日召开第3次健康保险政策审议委员会(简称“健保政审委”)会议,表示上述内容的《重症儿童居家医疗试点项目改进方案》已获最终确定。


政府自2019年1月起面向需要居家医疗服务的重症儿童患者实施项目,由居家医疗团队上门提供诊疗、护理、康复以及教育·咨询等医疗服务。出院时由医生判断需要居家医疗的18岁及以下青少年重症患者为服务对象。目前,首尔大学医院、七谷庆北大学医院、世福兰斯医院、首尔峨山医院等高级综合医院正在提供居家医疗服务,迄今共有411名重症儿童使用了该服务。


通过本次健保政审委会议,为扩大试点项目参与范围,在保持重症儿童对象年龄为18岁及以下这一现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根据患儿需要,可延长服务使用期限(由18岁延长至24岁及以下),并在必要时将物理治疗师和作业治疗师上门服务的报销认定次数每年最多再增加5次等,对收费标准进行改进。


政府还将通过今年新推进的重症儿童短期住院服务试点项目,为需要24小时依赖医疗器械的重症儿童患者提供每年不超过20天、无需监护人陪护的住院诊疗。对于正在接受居家医疗的重症儿童,如有需要,将扩大可提供住院服务的病床。


福祉部预计,随着重症儿童居家医疗支持的扩大,将减轻监护人的照护负担,使重症儿童在家庭环境中生活的同时,获得必要的医疗服务,从而促进儿童的成长和发育。

“延长新冠相关健保收费标准……急诊室自杀未遂者事后管理试点项目终止”

此外,本次健保政审委还决定,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政府推进的相关健康保险收费标准延长至3月,同时将根据防疫形势,持续就各项具体收费标准进行讨论。政府为应对去年夏季疫情流行,曾将可一次性完成检测、药物处方和诊疗的“一站式诊疗机构”扩充至1万家,并新设“一站式诊疗机构综合诊疗费”等政策性收费标准。在同年10月冬季流行期间,又决定在住院、居家治疗、面对面诊疗等整个医疗应对体系中继续延长适用新冠相关健康保险临时收费标准,并从今年起根据疫情下降趋势,综合考虑医疗支持必要程度实施差异化支持。



同时,基于急诊室的自杀未遂者事后管理试点项目因运行业绩不佳、效果不足等原因,决定予以终止。政府自2021年3月起实施收费试点项目,旨在确保自杀未遂者无论前往哪家急诊室,都能完成初期评估并衔接个案管理。福祉部表示,即使不新设收费项目,也将依据已建立的自杀未遂者信息提供的法律依据,通过与社区和医院的联动,强化对自杀未遂者的事后管理。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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