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安全部发布《地方公务员人事制度改革基本规划》
行政安全部26日表示,为了强化地方人事运行的自主与责任,并实现更加灵活、合理的人事管理,已制定《地方公务员人事制度改善基本规划》,并将推进人事相关法律法规的一揽子修订。
本次规划由三大推进战略、十二项具体推进课题构成,分别为:▲扩大人事自主性与灵活性(4项推进课题),▲提高人事责任性与信赖度(5项推进课题),▲强化任用考试制度的合理性(3项推进课题)。
在扩大人事自主性与灵活性方面,将 ▲提高地方自治团体内部“因休假产生空缺人员补充的弹性” ▲面向地方公务员推进“超时工作折算年休假制度的引入” ▲强化地方自治团体对“专业职务加分赋予的自主权” ▲支持“公务员人事调动的灵活化”等。
在提高人事责任性与信赖度方面,将推进5项措施:▲“将地方申诉审查委员的连任限制为1次” ▲面向地方公务员“确保纪律处分的实效性” ▲“强化对地方自治团体首长兼任职务许可的管理” ▲“加强对地方公务员腐败举报和公益举报等的保护” ▲“扩大地方公务员招聘程序的公正性”等。
在强化任用考试制度合理性方面,主要内容包括:▲在灾害等紧急状况下“能够迅速任用” ▲“为地方公务员任用考试委托实施提供法律依据” ▲对地方公务员任用考试“报名费退还及考试日期进行完善”等。
行政安全部次官 Han Changseop 表示:“在地方主导的地方时代,其核心首先在于提升地方自治团体的竞争力和能力”,并称:“将不折不扣地推进今天发布的地方公务员人事制度改善方案,支持充满活力且有能力的地方公务员引领地方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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