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举报达214件居首
自3月起展开价格操纵专项调查

[亚洲经济 记者 Noh Kyungjo] #. A某以其父亲担任代表的法人的名义购买了一套价值21亿韩元的公寓。其购房资金来源为原有的8.5亿韩元全租保证金,以及从父亲处受赠的12.5亿韩元。然而,国土交通部调查结果显示,未能确认买卖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全租保证金转账明细及法人账簿处理内情。因此,国土交通部以涉嫌挪用法人资金及变相赠与为由,向国税厅进行了举报。国税厅预计将通过税务调查,核实资金筹措经过及会计处理是否适当,并对少缴漏缴税款进行追征。


从首尔汝矣岛63 Square观景台眺望到的公寓景象  韩联社供图

从首尔汝矣岛63 Square观景台眺望到的公寓景象 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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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交通部23日表示,对全国范围内涉嫌违法的高价·低价公寓直接交易进行调查后,共查获276起涉嫌违法交易(包括变相赠与、名义信托等)。本次调查对象为从2021年1月至去年8月期间,在不动产直接交易中筛选出的802起异常交易。


国土交通部已将上述案例通报给国税厅、警察厅、金融委员会及地方自治团体,以便在相关嫌疑被坐实时,采取追缴偷逃税款、收回贷款、处以罚款等措施。从下月起,还将以去年9月以后发生的公寓直接交易为对象,开展追加调查。


对涉嫌违法交易的分析结果显示,虚假申报合同日期或交易金额等申报违法行为共有214起,为数量最多的一类。通过关联方之间的直接交易实施变相赠与或借款交易等、通报国税厅的案件有77起,涉及名义信托等、通报警察厅的案件有19起。因挪用贷款资金等用途不当而通报金融委员会的案件统计为18起。


还包括这样的案例:将无法再承租的10年期公共租赁公寓非法转租,之后在转换为分售的时点,通过直接交易方式变更所有权;以及由卖方、即前小姑筹措资金购买公寓,4个月后再次变更所有权的案例等。


国土交通部认为,与公共租赁公寓非法转租相关的行为违反了《公共住宅特别法》,已请求警方立案调查,并向地方自治团体通报其违反《不动产交易申报法》。一旦《公共住宅特别法》违法嫌疑被确认,当事人最高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国土交通部还决定自下月起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调查。调查对象为自2021年1月至去年2月期间发生的交易中,经过长时间后又取消交易,或由特定个人反复以最高成交价进行交易后再解除的案例等。



国土交通部部长 Won Heeryong 表示:“利用高价·低价直接交易作为变相赠与或名义信托的手段,在交易低迷的情况下会扭曲市场价格,给市场带来不稳定等副作用。今后将对这类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控。”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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