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事前审议程序行为将被处以违约金
[亚洲经济 记者 Lee Myeonghwan] 若不遵守医药品交易公正竞争规约的事前审议程序,其自律惩戒标准将被强化。
韩国制药生物协会公正竞争规约审议委员会22日表示,该委员会于本月21日以线上方式召开第141次会议,并作出上述决定。
公正竞争规约审议委员会是对制药生物企业的学术、教育及慈善活动进行事前及事后申报内容审议的机构,于2010年成立。公正竞争规约于1994年12月制定,旨在避免不当客户诱导行为,确保医药品流通领域的公平竞争秩序。此后,规约根据业界强化伦理经营的基调持续进行修订和管理。
在本次会议上,规约审议委员会决定,对以下行为强化措施:▲在支持于国内举办的国际学术大会时,遗漏事前申报或延迟申报的行为 ▲在未经事前审议的情况下举办产品说明会,或违反举办场所适当性规定的行为等。
据此,未履行事前审议或违反相关程序的行为,将受到警告、最高1,000万韩元的违约金以及不得申请审议等处分。另外,对未进行自愿申报的未申报行为,将在不予警告的情况下处以违约金100万韩元的轻处分。
协会解释称,此类措施是为确保今年上半年实施的支出报告书撰写实态调查以及自明年起实施的支出报告书公开制度等一系列加强市场透明度政策顺利落地而采取的先发性应对。同时,也考虑到有望成为提升医药品市场透明度转折点的医药品推广业务受托方(CSO)申报制立法程序正在延迟的情况。
规约审议委员会在过去12年间,对2万多件事前审议及事后申报内容进行了审议。此外,还通过对业界争议与议题作出权威性解释,在提升业界自律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协会表示,规约审议委员会委员中超过一半由外部人士组成,从而提高了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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