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连对象信息登记者住址都掌握不了…治安出现空白
女性家庭部和地方政府管理监督也有限
专家称“应统一窗口以强化监控”

[性犯罪者居住争议]②连住址都不清楚的性犯罪者逾百名…监管出现漏洞 View original image

[亚洲经济 张世熙 记者] 警方确认,无法掌握住址的信息登记对象超过100人。作为主管部门的女性家庭部和地方自治团体在管理监督方面也被指出存在局限。


据警察厅22日消息,截至今年1月,被通缉的信息登记对象共计113人。信息登记对象是指因性暴力、强奸、强制猥亵、非法拍摄等犯罪被判决有罪并已确定判决的人。


一名警方相关人士表示:“如果追踪对象人的行踪后仍无法发现其所在,就会申请拘捕令并发布通缉令。”目前警方每3个月确认一次性犯罪者是否实际居住在登记地址。如在此过程中无法掌握其住址,就会被归类为通缉对象。


由于警方必须通过处理110报警以及控告·举报而发生的案件,事后管理在现实中存在困难。该警方相关人士称:“性暴力、性骚扰、非法拍摄案件一天就有20多起涌入”,“在处理眼前的案件时,几乎没有时间用于防止再犯风险。”他还表示,尤其是对被判处罚金的信息登记对象,目前很难投入人力去寻找这些人。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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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居住地信息有误……信息登记期限为10至30年

通过女性家庭部管理的“性犯罪者信息公开e”制度,事先掌握信息也并不容易。


根据《性暴力处罚法》第42条第1款的规定,因信息登记对象犯罪被判决有罪并已确定判决的人,其个人信息将公开在“性犯罪者信息公开e”上。但即便提交虚假信息,处罚也仅为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罚金,力度较弱。正因如此,一些对象人曾将实际居住地登记为商铺或其他空间,引发争议。


关于信息登记期限的实效性问题也持续被提出。目前的信息登记期限为:被判处罚金者为10年,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者为15年,被判3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者为20年,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为30年。舆论认为,登记期限最多只有30年,而且处罚金的情况仅为10年,实效性不足。


女性家庭部相关人士解释称:“公开或告知虽然具有作为补充处分的预防性意义,但对个人而言也有一定分量”,“目前为止,我们是根据判决对公开期限进行差别设置,之后并未考虑延长期限等方案。”


地方政府无管理监督权限…仅在出现集体反对时介入

这一问题还可能演变为与当地居民之间的矛盾,但地方政府同样几乎处于袖手旁观的状态。目前,各地方自治团体所做的,仅是为性犯罪受害者运营咨询中心和保护设施等。


他们的立场是,如果居民没有提出反对,就难以积极介入。首尔一处地方自治团体表示:“并未对性犯罪者进行单独监控”,“目前也没有可以进行管理的法律依据。”另一名地方自治团体相关人士称:“在犯下重大犯罪的情况下,居民往往会先得知消息并发起集体反对”,“但由于我们没有强制要求这些人搬离的权限,因此无法进行调解。”此前,安山市在2020年12月为监视和管理刑满出狱的儿童性犯罪者赵斗淳,曾在聘用请愿警察的人力成本上花费7亿韩元,但当地居民的反对声仍在持续。


专家指出,有必要对对象人的监控系统进行一体化。目前,对象人信息登记由法务部负责,信息公开由女性家庭部负责,定期检查则由警察厅负责。



国会立法调查处立法调查官 Heo Minsuk 表示:“警方无法掌握性犯罪者的行踪,意味着出现了巨大的治安空白”,“如果管理监督没有做到位,那么作为公开系统的‘性犯罪者信息公开e’制度也就失去了意义。”他同时强调:“对象人可能会产生监管松懈的印象,因此警方、女性家庭部、法务部和地方自治团体之间必须加强协作,强化管理和监督。”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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