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 记者 Seo Mideum] 针对为教育目的复制书籍内容时,除出版权人外仅向著作权人支付补偿金的法案是否违宪,预计将作出判断。
16日,据大韩出版文化协会消息,西部地方法院第11民事部于15日向宪法法院提请违宪法律审查,要求判断著作权法第62条等条款的违宪与否。
合议庭表示,即便考虑到教育目的,该法律条款在立法目的的正当性方面,“完全不承认向出版权人支付补偿金,超出了必要的最小限度,广泛限制出版权人的财产权,因此未能满足侵害最小性”。
合议庭还补充称,“在就学校教育目的等利用行为同时限制著作权人和出版权人的权利的情况下,却只对著作权人设定补偿金规定,而对出版权人完全未作任何补偿规定,看来已经侵犯了申请人的平等权”。
出版协会就此次裁定表示,“法院展现出保护出版权人权利符合宪法价值的认识”,“期待今后通过修改著作权法,使出版权人等的权利得到保障”。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