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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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以儿童虐待致死罪起诉一名继母,指控其长期虐待一名12岁小学生,致其全身布满淤青后死亡。


仁川警察厅女性青少年搜查队15日表示,将把以《关于儿童虐待犯罪处罚等的特别法》中的儿童虐待致死等嫌疑予以逮捕的A某(43岁)的罪名变更为儿童虐待杀人,并移送检方。以《儿童福利法》中的惯常儿童虐待嫌疑被逮捕的其丈夫B某(40岁),罪名将维持不变并移送。警方还以《儿童福利法》上的教育性疏忽嫌疑,追究这对夫妇以“在家自学”为由,自去年11月起不送C某(12岁)上学的行为。


警方调查结果显示,自去年5月起直至本月7日继子C某死亡,A某一直持续殴打他。C某在过去2年间曾因疑似感冒等疾病在内科接受治疗,但从未有因虐待造成的伤痕就医的记录。


警方认为,A某的惯常虐待最终导致了C某死亡,因此变更其罪名。通常在嫌疑人完全可以预见被害人可能死亡,且对死亡结果持“即便死亡也无可奈何”认知时,会适用“间接故意杀人罪”。若对因虐待儿童而故意致其死亡的嫌疑人适用儿童虐待杀人罪,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其量刑下限高于儿童虐待致死罪。


一名警方相关人士表示:“C某并无基础疾病,却极为瘦弱,身上有大量无法用一次性行为解释的淤青和伤痕,却一直未接受治疗”,“我们认为A某完全可以预见C某可能因虐待而死亡,因此变更了罪名”。


A某涉嫌自去年5月起在仁川市南洞区一处公寓内持续虐待C某,并于本月7日将其虐待致死。B某也因自去年1月至12月期间惯常殴打等方式虐待C某而被指控。警方在死亡的C某全身发现疑似挫伤(由外部冲击造成的伤口)的淤青,他死亡时体重为30公斤,比同龄儿童瘦超过15公斤。


对于C某身上的淤青和伤痕,A某夫妇一再否认虐待嫌疑,称“是孩子自残所致”,“是出于管教目的”。A某还辩称:“事发当天把孩子推了一下,他摔倒后就没再爬起来”,“并无杀人的故意”。



自去年11月24日起至近日,C某一直持续缺课,已被教育当局列为重点管理对象。然而A某夫妇以“正在准备赴菲律宾留学,在家进行自学”为由,拒绝了学校方面的各类通知。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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