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山市将直接赔偿“自来水浑浊”受害居民
国家赔偿改为由地方自治团体直接处理
去年11月在中区和北区发生
[亚洲经济岭南采访本部记者 Kim Yongwoo 报道] 因“自来水发浑”受到损失的蔚山市民,将能在短期内从蔚山市获得赔偿。
蔚山市15日表示,将通过损失评估,对去年11月3日和4日在中区和北区发生的自来水浑浊导致的财产损失,推进由市政府直接赔偿。
蔚山市自来水事业本部当时针对浑水造成的蓄水池清洗、营业损失赔偿、净水器滤芯更换、矿泉水购买等损失,分别向市民发出指引,告知其申请国家赔偿。不过,由于申请方式复杂,且获得赔偿耗时较长,给居民带来不便。
据此,蔚山市为将居民不便降到最低,决定由市政府负担约1000万韩元手续费,改为通过损失评估师进行直接赔偿。
在13日通过短信事先告知赔偿方式变更事项、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损失评估委托及损失赔偿程序后,计划自今年6月起发放损失赔偿金。
费用减免则依据《蔚山广域市自来水供水条例》,针对比上年同月超出部分的用水量,从2023年1月缴费期的水费中,对受损地区居民统一予以减免。
蔚山市方面说明称:“为在自来水浑浊事故的损失赔偿过程中消除居民不便,我们没有遵循一般程序,而是采取直接赔偿等方式,尽管有所滞后,但为方便市民而简化了程序。”
浑水是为修复去年天上系统输水管道(直径1350毫米)的漏水,于11月2日进行应急联络管道(直径1200毫米)阀门调节过程中,由于管道水压和流量变化而产生的。
为进行损失赔偿,蔚山市在自来水事业本部和各地区事业所官网,自11月7日至12月16日为期40天受理损失情况,结果共受理包括费用减免在内的262件申请,其中蓄水池清洗等财产损失案件最终统计为228件。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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