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80名新生收取“学生会费”转账款项
辩称“刷卡失误用错了钱”,否认挪用故意
一名被控将向新生收取的会费用于购车款和燃油费等个人用途的教授被判实刑。
大田地方法院刑事第7单独合议庭法官 Kim Doyeon 于14日表示,以诈骗、业务上侵占、违反补助金管理法等罪名被起诉的A某(49岁),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身为大田某大学教授的A某,在担任该校某系系主任期间,每年从80名新生处以学生会费名义,要求每人向其个人账户汇入25万至67万韩元不等的金额。此后,自2010年1月初至2019年4月末,他被指控共72次侵占学生会费,金额达2400万韩元。
调查结果显示,A某将这笔钱用于支付自己购买车辆的价款以及燃油费、餐费、礼金等个人用途。此外,约在2018年5月24日,他向行政工作人员虚假提交“面向学生进行了就业辅导”的报告,并附上在餐厅消费12万韩元的发票,从而领取教育部项目经费,并以同样方式在2019年2月21日前共非法领取教育部发放的补助金480万韩元。
他还拜托餐厅业主,假装与学生一起共进晚餐,采用预先刷信用卡的方式进行结算。
A某辩称,“刷卡是因疏忽误用”,否认存在侵占的故意,但法庭未予采信。
合议庭指出:“被告在未明确告知用途的情况下,频繁从助教处取走存入学生会费的账户存折和借记卡进行支付,几乎未提交任何使用明细或发票。犯罪后,他还请求保安公司相关人员做出虚假陈述,并销毁与学生会费相关犯罪的账簿和存折等,甚至企图毁灭证据。”
合议庭接着表示:“由于被告的行为,学生对学生会费用执行的信任度下降,校内矛盾持续,造成的损害不小,但被告对自身过错毫无反省之意。”以此说明量刑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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