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 记者 Lee Jeongyun] 金融监督院14日表示,为支持对虚拟资产是否具有证券属性的判断,已组建工作组(TF),并计划另行组建由外部专家构成的工作组。
据金融监督院介绍,为支持判断目前在国内流通的虚拟资产是否具有证券属性的工作组已于本月10日成立。该工作组计划承担的任务包括:为核查虚拟资产是否具有证券属性制定检查清单,审查行业提请的质询事项,研究虚拟资产技术特性与证券概念之间的关联性,并就各类案例形成关于是否具有证券属性的审查意见等。
对于虚拟资产,如果投资者取得的权利内容属于证券,则适用《资本市场法》。因此,在发行和流通虚拟资产时,必须自行核查其是否属于《资本市场法》上的证券,并遵守现行法律法规。金融当局一方面就此前尚无适用案例的投资合同证券(如 Musicow 等)给出判断案例,另一方面对可能高度符合证券属性的案例进行提示,从而在事前阻断违法可能性并努力保护投资者。
此外,金融监督院还计划组建包括学界、研究机构、相关机构、证券业界及法律界等在内的外部专家工作组。通过这一机制,将就虚拟资产证券属性判断相关的主要争议焦点进行深入讨论,广泛征求专家意见。
金融监督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支持虚拟资产行业自行判断其产品是否具有证券属性,我们将受理来自交易所等机构的质询事项,并据此召开座谈会和说明会”,“还将提供用于自我核查证券属性的检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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