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常叫外卖、开洋车就很有钱”
为隐藏身份连防尘服都穿上作案

一名平日为七旬老夫妇配送快递的四十多岁快递员,光天化日之下对二人实施抢劫,被判处重刑。


据联合新闻社10日报道,春川地方法院刑事第二部(审判长法官 Lee Youngjin)当天以抢劫致伤罪名,判处41岁的A某有期徒刑7年。


A某于去年9月12日从七十多岁B某夫妇的乡间住宅阳台进入客厅,手持凶器要求“给我3000万韩元”,并抢走一张信用卡。在作案过程中,他还多次殴打B某的脸部,造成其受伤。


上图与报道内容没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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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做快递员的A某当时正遭遇经济困难。他看到在配送快递的B某家门前停着进口车,且收件频繁,便推断其经济实力雄厚,将B某选为作案对象。


为掩饰身份,A某甚至穿上防尘服,表现出周密的准备。他向B某夫妇索要钱款时,还以“儿子手术费”为由相要挟,但调查结果显示这是谎言。


作案时,A某从B某手中拿到信用卡后,用事先准备好的扎带捆住B某的双手,并挟持B某的妻子C某寻找其他财物。但B某挣脱后逃跑,双方发生扭打。在被B某咬伤手指后,A某用拳头多次殴打B某脸部,致其受伤。


盯上停放进口车的快递员…持凶器变身劫匪 View original image

在法庭上,A某一方辩称:“B某所受伤势较轻,不至于影响日常生活,因此不构成伤害”,“只是因B某咬手指,为摆脱其控制才动手殴打,并非出于抢劫目的实施暴行”,否认抢劫致伤罪名成立。


但合议庭未予采信,依据B某脸部出血较多,以及其遭到殴打的经过等事实,作出有罪判断。


合议庭指出:“被告利用平日为被害人住所配送快递这一机会,甚至准备了可掩盖身份信息的防尘服后实施犯罪,属有计划的作案,罪质极其恶劣。”



随后在说明量刑理由时表示:“B某所受伤害绝不能视为轻微,高龄被害人在原本被视为最安全空间的家中毫无防备地遭遇犯罪,今后一段时间内很可能饱受后遗症折磨”,“此外,被告尚未得到被害人的谅解。”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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