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 记者 Byun Seonjin] 韩国保健福祉部首次作出判断称,大邱市等部分地方自治团体把公共交通免费乘车年龄从65岁上调至70岁的方案,并不违反《老年人福利法令》。
保健福祉部部长 Cho Kyuhong 9日在国会保健福祉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被问及关于上调免费乘车年龄的福祉部意见(提问者为共同民主党议员 Seo Youngseok)时表示:“我认为这是可由地方自治团体根据其自主性和裁量来决定的事项。”也就是说,由某一地方自治团体单独上调年龄,并不构成违反法令。
1981年制定的《老年人福利法》第26条规定,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应当使年满65岁以上老年人可以免费或打折使用运输设施以及古宫、博物馆、公园等公共设施。翌年,随着“敬老优待制”的实施,原本对7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地铁五折优惠的标准被下调至65岁。如今在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设施中“65岁以上全额免费”的做法,是在1984年当时总统 Chun Doohwan 主导修改《老年人福利法施行令》后固定下来的。进入21世纪后,随着韩国也面临老龄化问题,上调免费乘车年龄的讨论持续不断,但65岁事实上已经固化为敬老优待的标准。
近期由于免费乘车带来的赤字不断累积,部分地方自治团体表示将提高享受优惠的年龄标准,因此有必要对将“65岁以上”规定为老年人的《老年人福利法》作出权威解释。大邱市当天发布方案称,自7月起,市内公交的免费乘车标准年龄先定为75岁,地铁为65岁,此后每年上调1岁,到2028年为止全部调整为70岁。其理由是,《老年人福利法》规定的是“65岁以上”,而非“到65岁为止”,因此不存在问题。
保健福祉部相关人士表示:“现行《老年人福利法》中并没有规定老年年龄标准的具体法律条款”,并称“经过法律审查得出的结论是,《老年人福利法》只规定可以对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公共设施免费或打折优惠,各地方自治团体即便将适用标准定为70岁或75岁,也不能说是与明文规定相抵触”。
保健福祉部:“上调老年人免费乘车年龄应慎重审议”
不过,保健福祉部认为,上调老年人免费乘车年龄是一个必须慎重审议的问题。由于老年贫困率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中居于世界最高水平,且这一问题还与养老金领取、延长退休年龄等相互关联,因此需要充分的社会共识。然而,既然已经作出“调整老年人免费乘车年龄并不违反法令”的判断,关于上调年龄的讨论很可能扩散至更多地方自治团体。企划财政部提出“免费乘车造成的累积赤字由地方自治团体自行承担”的立场,也在其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首尔市已经宣布将启动年龄标准改革,大田市也决定,将原计划自今年9月起面向65岁以上人群实施的市内公交免费乘车制度的年龄标准上调至70岁。
“应在多种选项中寻找最优方案”
专家指出,由于政府难以替地方自治团体承担免费乘车导致的赤字,制定解决方案固然重要,但应在多种选项中寻找最优方案。
Soongsil University 社会福利学部教授 Heo Junsu 表示:“如果一刀切地上调免费乘车年龄标准,极有可能出现无法保障标准线以下贫困老年人出行活动性的情况”,并称“可以考虑根据老年人收入水平差别适用,或者限制在上下班等高峰拥挤时段的免费乘车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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