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大建筑公司都不可信…市场担忧过桥贷款连锁违约
从大宇建设立场看或属合理决定
“根本没想到前十建筑公司会故意违约”
持有大量过桥贷款的多家资本与证券公司PF不良或将扩大
[亚洲经济 记者 Lim Jeong-su] 市场上占主导的反应是,大宇建设为其提供保证的建设项目发生过渡性贷款(Bridge Loan)违约事件后,连大型建筑公司的保证或承包合同也难以再被信赖。业界还高度担忧,随着建筑公司不签订责任竣工合同并故意引发违约的案例增多,事态影响可能进一步扩散。在因滞销房增加导致金融公司不良资产攀升的同时,建筑公司责任竣工风险也令金融圈高度紧张。
6日据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业界透露,截至去年年底,大宇建设为各建设项目提供连带保证等所产生的或有负债规模,估算在5000亿至6000亿韩元之间。已经提供责任竣工义务的项目则被指超过6万亿韩元。大宇建设去年实现约7600亿韩元规模的历史最高营业利润,自身财务状况优良。但分析认为,如果在承包合同与本项目融资(Project Financing,PF)之间,责任竣工合同告吹的案例不断增加,即便是像大宇建设这样的大型建筑公司提供保证的项目,金融圈贷款也很可能大面积变为不良。
一位投资银行业界相关人士表示:“施工能力排名前十的大型建筑公司,在签订了承包合同并为过渡性贷款提供保证的项目上,拒绝提供责任竣工约定,反而故意触发违约(Default),这是我在项目融资行业工作数十年来首次见到的事件”,并忧虑称:“大宇建设正在对其他项目也按盈利性进行筛选,决定是否推进,展开项目结构调整,类似案例可能会不断增加。”
责任竣工是施工企业作为承建方,承诺在约定期限内无问题地完成工程的一种约定。对向建设项目提供资金的项目融资贷款团而言,如果工程未能按设计及时实施,或无法取得竣工许可,受购房者的入住将被推迟,项目融资贷款的回收也将变得困难。因此,建筑公司的责任竣工,是过渡性贷款向本项目融资转化时必不可少的信用增级手段。如果建筑公司未能切实履行责任竣工,约定中还包括其将代替开发商承担本项目融资的偿还责任。
金融公司在信赖建筑公司的责任竣工前提下发放本项目融资贷款后,开发商便用这笔资金偿还过渡性贷款,并向签有承包合同的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等。如果没有建筑公司的责任竣工约定,本项目融资也难以达成,缺乏支付工程款的资金,项目将无法推进。在这种情况下,既有的过渡性贷款要么在项目正常推进前不断展期,要么在未能找到愿意自始至终参与项目的替代建筑公司时走向违约。
业界一位相关人士称:“从大宇建设的立场看,可以认为其作出了一个理性的决策”,但同时表示,“这对一直信赖建筑公司责任竣工的大额贷款团和项目融资行业带来的冲击波非常大。”他还表示:“由于房地产景气恶化,体量较小、实力较弱的中小型建筑公司主导的项目贷款出现不良在一定程度上早有预期,金融机构也通过计提拨备等方式做了准备,但恐怕没有人想到,排名前十的建筑公司也可能选择故意违约。”
问题在于,随着滞销房增加等因素导致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盈利性下降,不仅中小型建筑公司,连大型建筑公司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也可能不推进项目的案例都有可能增多。根据国土交通部数据,截至去年12月底,全国滞销住房为6万8107户,比一年前的1万7710户猛增近4倍。尤其是去年11月一个月内增加1万810户,继而12月又增加1万80户,连续两个月单月增幅都超过1万户。
有观点认为,即便是大型建筑公司,也很少会愿意承接盈利性下降项目的施工并自行承担亏损。一家证券公司项目融资负责人表示:“在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导致工程成本大幅增加的情况下,销售价格下调压力也在加大,施工项目推进动力正在减弱”,“如果连大型建筑公司在其提供保证的项目上也要逐一核算盈利性后再决定是否参与施工,那么对过渡性贷款敞口较大的资本公司和证券公司的项目融资不良可能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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