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州=亚洲经济湖南采访本部 记者 Kim Yukbong] 以全罗南道罗州市为首的全国创新城市(园区)协议会就首都圈公共机构第二轮迁移问题提高了声量,主张“应优先将其配置到既有创新城市”。
31日据罗州市消息,全国创新城市(园区)协议会当天在位于全北完州郡的又石大学召开临时会议,通过了题为“敦促公共机构第二轮迁移优先配置至既有创新城市”的共同声明。
此次临时会议是在去年11月国家均衡发展委员会委员长 Woo Dong-gi 表示“从2023年末开始,第二轮公共机构迁移将进入可视化阶段”之后,又在今年1月国土交通部进行了有关公共机构第二轮迁移的业务报告的背景下召开。Yun 市长紧急提议在担任协议会会长城市的全北完州郡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此得以举行。
此前,国土交通部通过该业务报告制定了包含“2023年上半年内迁移机构遴选标准、入驻原则”等内容的公共机构第二轮迁移基本规划,并表示“将从租赁机构开始,年内启动迁移”。
临时会议上,包括担任协议会副会长的罗州市长 Yun Byeongtae 在内,全国9个创新城市、11个市·郡·区的行政首长出席。
他们通过共同声明,强烈敦促政府在年内推进的“公共机构第二轮地方迁移”中,为确保全国创新城市顺利落地,应优先将机构配置到既有创新城市。
声明中在重申依据《关于创新城市营造及发展的特别法》确立迁移公共机构向创新城市迁移的原则的同时,也表达了对部分舆论提出的、将机构分散配置至既有创新城市以外其他地区主张的担忧与反对立场。
同时,声明还包括为改善既有创新城市恶劣的定居条件而设立“创新城市支援厅”等,要求政府层面尽快制定支援方案的内容。
各地方首长强调称:“如果第二轮公共机构迁移被分散配置到既有创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那么迄今为止地方自治团体的努力将化为泡影,并会激化地区矛盾,地方间发展失衡也将进一步加剧。”
他们还表示:“公共机构第二轮迁移应当通过既有创新城市的成功落地,进一步发展为实现区域均衡发展的城市开发。”
全国创新城市(园区)协议会计划直接前往青瓦台、国土交通部、国会、国家均衡发展委员会等处递交共同声明。
市长 Yun Byeongtae 在致辞中表示:“创新城市营造的宗旨并非仅停留在首都圈公共机构迁移这一简单层面,而是着眼于其作为区域均衡发展据点的作用”,“公共机构第二轮迁移应当以解决商铺空置、改善定居条件等为重点,推动既有创新城市的完善,使其能够切实发挥区域均衡发展据点的作用。”
他接着补充道:“为避免在第二轮迁移问题上出现不必要的竞争,全国创新城市(园区)协议会根据既有创新城市的位置与特性,制定出最优的迁移机构名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同时他提议:“为使协议会为区域均衡发展所作的努力不致中断并得以持续,通过各园区轮流提出建言、举办国会讨论会等方式,积极协作,扩大国民共识。”
罗州=亚洲经济湖南采访本部 记者 Kim Yukbong baekok@asiae.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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