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运营委员会审议并表决《2023年公共机构指定案》
[亚洲经济 世宗=记者 Kim Hyewon] 今年被指定为公共企业和准政府机构的共有87家,比上一年减少43家。其他公共机构则增加40家,指定为260家。金融监督院则免于转为公共机构。
企划财政部于30日在副总理兼企划财政部长 Choo Kyung-ho 主持下召开公共机构运营委员会会议,审议并表决了包含上述内容的《2023年公共机构指定方案》。
本次指定方案是根据《公共机构运营相关法律》(以下简称《公运法》)第4条或第6条的规定,对适用并纳入《公运法》管理对象的机构进行新指定,同时对既有指定机构进行解除指定或变更类型后重新指定。
随着指定方案获决议通过,共有347家机构被最终确定为《公运法》上的管理对象。与前一年(350家)相比减少3家。
政府新指定了1家符合公共机构指定要件的机构(韩国专利技术振兴院),并将4所科学技术院从公共机构中解除指定。另外,将43家公共企业(4家)和准政府机构(39家)的类型变更为其他公共机构。
韩国专利技术振兴院原为其他公共机构(韩国专利情报院)的附属机构,于去年8月作为独立法人分离出来,由于受托业务等导致政府支持金额超过其总收入的50%,符合公共机构指定要件,因此被新指定为公共机构。
4所科学技术院(KAIST、GIST、DGIST、UNIST)被排除在公共机构之外。Choo 副总理解释称,“这是反映了同时具备研究功能和高等教育功能机构的特殊性”。在解除指定之后,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仍将依据各别法律(如《韩国科学技术院法》等),持续对其组织、预算等经营一般事项进行管理监督。
企划财政部还依据去年8月改编的公共机构管理体系,首次提高了公共企业和准政府机构的分类标准。由此,将截至去年年底定员不足300人的43家公共企业和准政府机构变更指定为其他公共机构。
这些机构的经营管理主体将由企划财政部变更为主管部门,其运营上的自主性得到扩大,同时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权力与责任将得到强化。
公共机构运营委员会维持了2021年对金融监督院作出的“暂缓指定”决定,考虑到暂缓指定条件目前均在正常履行中。企划财政部表示:“但对于尚在推进中的课题,将在完成之前持续检查其履行情況。”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