釜山市查处9家违反《青少年保护法》场所
岁末年初提前阻断青少年有害因素
开展违反青少年保护法行为专项侦查
[亚洲经济岭南采访本部记者 Lee Dongguk] 釜山市特别司法警察科在年末年初开展“违反《青少年保护法》行为专项调查”结果中,查处了娱乐场所和录像物欣赏室等共9家违反《青少年保护法》的营业场所。
此次专项调查是为在年末年初浮躁氛围中,事先阻断青少年可能暴露于有害环境的风险,并保护青少年免受危险因素侵害而采取的先发制人措施。
在本次调查中,特别司法警察科针对被认定为青少年有害营业场所的娱乐·歌舞酒吧、烧酒吧、啤酒屋、录像物欣赏室、练歌房等,重点查处了▲在禁止青少年出入和雇用的场所雇用或允许青少年出入的行为 ▲向青少年提供酒类的行为 ▲在禁止青少年出入和雇用的场所未张贴“禁止19岁以下出入和雇用场所”标识牌的行为等。结果查获▲1家在禁止青少年出入和雇用的场所允许青少年出入的营业场所 ▲8家在禁止青少年出入和雇用的场所未张贴“禁止19岁以下出入和雇用场所”标识牌的营业场所。
尤其是这些场所中,A录像欣赏室虽属禁止青少年出入的业种,却允许2名初中生和2名高中生进入,并让其观看约1小时录像物,被特别司法警察科当场查获。
包括该场所在内,本次专项调查中查获的9家违法营业场所将被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并接受行政处分,依据《青少年保护法》第59条,可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过2000万韩元的罚金。
釜山市长 Park Hyungjun 表示:“为了保护青少年免受有害环境侵害,支持其健康成长,从而实现‘给我力量的幸福城市釜山’,今后也将全力开展对违反《青少年保护法》营业场所的查处工作。”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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