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的性关系就是强奸”
“共同民主党应将‘非同意性行为’修法列为党论”

[亚洲经济 记者 尹瑟基] 因“不同意即强奸罪”在审议过程中遭到政界和法务部反对、事实上被搁置一事,前共同民主党共同非常对策委员长 Park Jihyun 批评称,这是“让女性人权倒退的暴行”。


Park 前委员长27日在自己的脸书上以“不同意的性行为如果不是强奸,那是什么?”为题发布文章,如此表示。


前共同非常对策委员会委员长 Park Jihyun。图片由联合新闻提供

前共同非常对策委员会委员长 Park Jihyun。图片由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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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26日,女性家庭部曾表示,将研究引入“不同意即奸淫罪”,使即便没有暴行和胁迫、只要是在未取得同意的情况下发生的性行为,也可以按强奸罪处罚,但在政界和法务部的反对下,仅半天就撤回了这一立场。


她指出:“现行法律规定,强奸罪必须以‘暴行或胁迫’为前提才能成立。即便对方明确表示不愿意,却被强行发生性关系,也不算犯罪。若不同意的性行为不是强奸,那究竟什么才是强奸?”她还提高声调称:“由于上级地位带来的权力压力,以及切实感受到的威胁,连‘不愿意’这一意思表示都无法说出口而被迫承受的女性不计其数。”


针对公开反对引入不同意即强奸罪的国民力量党议员 Kwon Seongdong,她表示:“Kwon 议员声称,‘不同意即强奸罪是将在性关系中连“是”或“不是”都无法好好表达意愿的不成熟存在来评价和贬低成年男女’,这种荒唐的诡辩不绝于口。终其一生从未做过弱者,一生都站在强者立场、只为强者而从政的政党政治人物,其低劣的性别意识水平连我都感到羞愧。”



此外,Park 前委员长还强调,民主党应将不同意即强奸罪的立法修改作为党论予以推进。她表示:“民主党要挺身而出,主导立法,将未经同意的性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并且要清楚展现出,民主党与性别歧视政党国民力量党不同,是一个追求性别平等的政党。希望民主党将不同意即强奸罪的修法作为党论推进下去。”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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