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水原)=记者 Lee Younggyu] 调查结果显示,京畿道下属机构仍然存在不当业务处理问题,例如以只有特定企业才能符合的规格不当编写招标文件后签订合同,或者在未确认专业建筑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与无资质企业签约等。
京畿道26日表示,去年9月对京畿道经济科学振兴院、京畿住宅都市公社(GH)、京畿福利财团、京畿道农水产振兴院、京畿道就业财团、京畿研究院、京畿交通公社等7家公共机构开展了经营管理实态专项审计,查处了54起不当行为并采取行政措施。本次审计由道监察官室与市民监察官组成的7个联合审计组共同实施。
道方面对查处的54起问题采取了注意、整改、通报等行政措施,同时作出总计951万韩元的财政处理,并要求相关机构对12人予以处分、46人予以训诫等,对共58人采取身份处理。
主要案例来看,在京畿道经济科学振兴院,购买研究设备时,编制了仅能满足特定企业产品的招标资料,并从事先选定的企业处获取竞争企业的投标资料,以与事实不符的共同规格推进政府采购招标,在流标后又与该企业签订了单一来源协议合同。道监察官室要求对不当办理采购业务的相关人员予以严厉问责处分。
京畿福利财团方面,被查出对作为目的事业获得的出捐金执行结余未结转至下一年度,也未要求削减本预算,并将贷款支援金编入运营费等,违反了财务管理规定。
京畿住宅都市公社在通常缺陷保修期已过的情况下,未实施维护保养工程,自合同终止日起至少延迟103天、最多延迟145天支付工程款,对既有住宅收购租赁及维护保养项目推进不当。
京畿道农水产振兴院在5起工程中未通过公开竞争而擅自选定企业,签订了单一对象的协议合同,其中2起工程甚至在未确认专业建筑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与无资质企业签约,因而受到指责。道方面以违反《地方契约法》、签订5起总额约5.06亿韩元的协议合同为由,要求对相关人员予以轻处分问责。
京畿道监察官 Choi Eunsun 强调称:“进入民选第8届以来,各公共机构虽付出了很多努力,但目前仍然缺乏自我审计功能和内部控制”,“今后除对公共机构等实施综合及专项审计外,还将通过定制化会计和审计教育,积极预防同类问题被再次指出,并致力于强化为实现公平透明的公共机构运营所必需的内部审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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