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30日起室内口罩从强制改为建议
传染高风险场所、医院、药店和公共交通除外
如与新冠确诊者有接触 将被建议佩戴口罩2周

[亚洲经济 世宗=记者 Song Seungseob] 本月30日起,大部分室内场所将不再强制佩戴口罩。政府在时隔2年3个月后,解除室内口罩佩戴义务,改为“建议佩戴”。但在部分场所仍维持口罩佩戴义务,如在“无口罩”状态下被查获,仍可能被处以罚款,需加以注意。


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前一日听取防疫当局关于调整室内口罩佩戴义务及今后计划的报告后,决定将室内口罩佩戴要求放宽为“建议佩戴”。中央防疫对策本部长 Ji Youngmi 表示:“一直以来,广大国民不顾日常生活中的不便,为防疫和社会整体安全自觉佩戴口罩,在此表示感谢”,“这并不意味着口罩的防护效果和佩戴必要性消失,而是将法律义务转为建议”。


就政府层面开始讨论解除室内佩戴口罩义务的17日,首尔一家大型书店张贴着口罩佩戴义务告示。国家传染病危机应对咨询委员会当天下午召开视频会议,讨论调整室内口罩义务的时间等问题。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可能根据委员会层面的讨论结果,于18日或20日召开会议,决定解除室内口罩义务的时间点。照片=记者 Kim Hyeonmin 提供

就政府层面开始讨论解除室内佩戴口罩义务的17日,首尔一家大型书店张贴着口罩佩戴义务告示。国家传染病危机应对咨询委员会当天下午召开视频会议,讨论调整室内口罩义务的时间等问题。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可能根据委员会层面的讨论结果,于18日或20日召开会议,决定解除室内口罩义务的时间点。照片=记者 Kim Hyeonmin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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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当局说明称,放宽室内口罩佩戴义务的4项条件中,已有3项(患者发生趋于稳定、重症及死亡病例减少、医疗应对能力保持稳定)得到满足。包括中国在内的海外入境人员带来的新冠肺炎传播等外部风险因素,被判断为在可充分管理的水平。除台湾、埃及等少数国家外,大多数国家已放宽防疫措施,这一点也被纳入考量。


放宽措施的生效时间为30日零时。之所以作出这一安排,是因为从当日起至24日,恰逢人员流动急剧增加的春节连休期间,需要对实施时间进行调整,也要预留时间用于指引和宣传口罩佩戴义务解除的场所。


但在部分设施内,仍须在室内强制佩戴口罩,包括传染高危设施、公共交通工具和医疗机构。传染高危设施包括疗养医院、长期照护机构、精神健康增进设施、残疾人福利设施等。但老年福利馆或敬老堂不属于传染高危设施,因此不再强制佩戴口罩。医疗机构不仅包括医院设施,也包括药店。


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公交车、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客船、渡船、飞机等。出租车也与此前一样,必须佩戴口罩。用于幼儿园、学校、培训班等通学的大型车辆,以及包车形式租用的巴士,同样被视为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佩戴口罩。如不佩戴,将成为罚款对象;与此前一样,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可以拒绝未佩戴口罩乘客的乘车。


不过,口罩佩戴义务仅在乘坐交通工具期间生效。在室内地铁站、火车站、公交车站、机场、港口设施内,可以不佩戴口罩。


本月初在大邱东大邱小学举行的2023学年度新生预备入学说明会现场  联合新闻供图

本月初在大邱东大邱小学举行的2023学年度新生预备入学说明会现场 联合新闻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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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小学、初中、高中以及幼儿园已从必须佩戴口罩的场所名单中被移除。教育部前一日宣布:“自本月30日起,各级学校室内口罩佩戴将由义务调整为自主佩戴建议。”根据这一措施,学生从剩余的寒假起即可在教室内不戴口罩上课。


虽然不再强制佩戴口罩,但在某些情况下仍被强烈建议佩戴。当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与疑似症状者有接触时;当本人属于老年人、基础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或与高危人群有接触时;当处于如电梯等通风困难的“三密”(密闭、密集、密切接触)场所时;以及在人员高度密集场所进行呼喊、合唱或交谈时,均被强烈建议佩戴口罩。与确诊者接触后的建议佩戴口罩期限为2周。



防疫当局提示称,即使在调整室内口罩佩戴义务之后,继续坚持并日常化包括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通风在内的个人防疫守则,仍是防止新冠肺炎扩散、减轻医疗体系负担的最基本措施。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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