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货运运输市场正常化方案”
推动引入具“指导方针”性质的标准运费制
调整运费委员会结构 货主人数仅比承运方多一人

[亚洲经济 Park Minyoung 记者] 韩国政府将推进没有强制力的“标准运价制”,以取代于去年年底因日落条款而废止的安全运价制。


韩国交通研究院18日在中区邮政大厦举行“货物运输市场正常化方案”公听会,并提出了包含上述内容的安全运价制改编方案。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此前,国土交通部在货物联盟撤回总罢工后,自上月20日起组建了由货主、运输公司和货车车主参与的“物流产业发展协商体”,讨论安全运价制的改编问题。


政府首先决定废除“安全运价制”这一名称,改编为“标准运价制”并予以推进,理由是安全运价制最初导入时所强调的交通安全效果并不明显。


于去年年底因日落条款到期而废止的安全运价制,是一项为防止超时工作和超速行驶,向货车车主保障最低运费,并对向其支付低于该标准运费的货主(委托货物运输的企业)处以500万韩元罚款的制度。该制度由文在寅政府作为国政课题推进,自2020年起针对水泥和集装箱货物,以3年日落条款形式导入。


标准运价制与安全运价制一样,对运输公司与车主之间的运价具有强制力,但对货主与运输公司之间的运价不予强制,而是以指南形式每年公布。由此,货主不必遵循政府规定的运价,可自主决定运价并签订运输合同。


对于违反运价规定即无条件对货主处以500万韩元罚款的条款将被废除。但若货主与货车车主直接签订合同,则在下达整改命令后,如不予履行,将受到处罚;运输公司亦同样适用。


此外,当适用标准运价制的货车车主收入达到一定水平以上时,将被排除在标准运价制适用对象之外。标准运价制将与安全运价制一样,适用于水泥和集装箱品类。首先以3年日落条款方式运营至2025年12月,之后再决定制度是否继续实施。


运价委员会的构成也将进行调整。此前由4名公益委员、3名货主代表、3名运输公司代表、3名车主组成,但因运输公司与车主的利益对立,存在难以保持平衡的不满。为此,今后计划将运价委员会改为由6名公益委员、3名货主代表、3名运输公司代表和2名车主代表组成。


政府还计划为实现客观的成本核算,积极利用国税厅、汽车管理系统、油价补贴系统等资料。为改善对油价波动较为脆弱的货车车主收入,将导入包含货物运价与油价联动制度内容的标准合同。


为实现货物运输市场正常化,还将推进将不提供具体货源、只收取委托管理费用的委托管理专业公司清退出市场的方案,以防止“挂靠制”的弊端。



国土交通部计划在对协商体讨论结果及公听会上提出的意见进行缜密审查后,最终制定货物运输市场正常化方案。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