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本月30日起或取消室内口罩强制令…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将于近期作出决定
“4项指标中3项达标”
预期在30日或2月1日发生
就政府层面开始讨论解除室内口罩佩戴义务的17日,在首尔一家大型书店内,市民们仍在佩戴口罩。国家传染病危机应对顾问委员会将于当天下午召开视频会议,讨论调整室内口罩义务的时间等问题。照片=记者 Kim Hyunmin 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亚洲经济 记者 Lee Gwanju、记者 Byun Seonjin] 解除室内口罩佩戴义务的时间点将于春节连休前夕的20日最终确定。作为具体解除时间点,本月末或下月初被提及最多。
疾病管理厅17日表示:“有关室内口罩义务调整的内容,将通过国家传染病危机应对咨询委员会会议,就室内口罩义务调整指标状况评估等收集意见,并在防疫当局审议后,于20日通过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中大本)议题讨论,决定并公布调整时机。”
据悉,咨询委当天下午召开会议,就可以讨论解除室内口罩佩戴义务这一点形成了共识。此前防疫当局提出的为讨论义务调整所设定的指标,被评价为在相当大部分已得到满足。指标包括四项:▲确诊患者发生趋于稳定 ▲重症及死亡病例减少 ▲医疗应对能力稳定 ▲高危人群获得免疫,其中只要满足两项,就将在讨论后把目前的室内口罩佩戴“义务”改为“建议”。
一旦完成义务调整,在第一阶段,除医疗机构、药店、传染病高危机构和公共交通等场所外,其余场所将改为建议佩戴室内口罩。此后,若新冠肺炎疫情危机等级下调,或法定传染病等级调整(现为2级→4级),则将转为仅在必要情形下建议佩戴口罩的常态化防疫守则。咨询委委员长 Jung Kisuk 在开场发言中表示:“可作为参考的室内口罩佩戴义务调整评价指标4项中,有3项已经满足。”
咨询委预计将在此基础上,向防疫当局转达可以解除室内口罩义务的意见。不过,由于防疫当局已将发布时间定在春节连休前夕的20日,因此难以从连休当即开始适用,舆论普遍认为,将在连休后经过一段准备期再正式实施。Jung 委员长也表示:“需要同时考虑因中国境内新冠肺炎流行导致的境外输入增加忧虑、新变异株出现的可能性以及春节连休人口流动带来的影响等因素。”
据悉,咨询委认为,鉴于解除室内口罩需要一定准备时间,已提及春节连休结束后的下周一即30日,或跨月后的下月1日等时间点。但咨询委并不会最终敲定具体时间。防疫当局将以咨询委讨论为基础,经过中大本讨论后,决定解除室内口罩佩戴义务的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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