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 金大贤 记者] 检方在对涉嫌殴打出租车司机等罪名的前法务部次官 Lee Yonggu 的二审中,同样求处实刑。
17日,在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2庭(审判长法官 Lee Wonbeom、Han Gisu、Nam Uhyun)审理并举行的结审公判上,检察官向合议庭请求称:“请对被告判处与一审求刑相同的1年有期徒刑。”
检察官表示:“被告无视负责安全送其回家的出租车司机而实施了犯罪行为,且作为应当追求客观真相的律师,却要求出租车司机删除视频并作出虚假陈述”,并指出“这是动摇国民对刑事司法信赖的犯罪行为”。
因涉嫌殴打出租车司机而被起诉的前法务部次官 Lee Yonggu 去年8月25日在首尔瑞草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的一审宣判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2年后正走出法院。
View original imageLee 前次官在最后陈述中表示:“无比惭愧、深感歉疚”,“我在充分反省之中。恳请允许我在今后一边偿还债务、一边生活下去。”
辩护人辩称:“对于被告的过错,社会层面和人性层面已经给予了足够严厉而苛刻的批评和指责”,“斗胆认为,事实上已经作出了与其过错相当的惩罚。”同时补充说:“恳请给予被告以现职法律人身份哪怕稍微发挥作用、忠实服务于社会的机会。”若被判处自由刑以上并宣告缓刑,则在缓刑期届满后2年内将被禁止从事律师业务。
合议庭结束了二审辩论程序,并决定于3月9日宣判。
此前,Lee 前次官因被控于2020年11月6日晚在首尔瑞草区住宅附近,殴打试图叫醒醉酒状态下他的出租车司机,包括抓住对方衣领并推搡等行为而被提起公诉。他在案发后不久,还被指控曾要求出租车司机删除车内记录有殴打画面的行车记录仪视频,以教唆毁灭证据的罪名一并被起诉。
此前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包括教唆毁灭证据在内的全部指控均被认定有罪。
一审合议庭指出:“在为确认是否已到达目的地而暂时停车的情况下,被告在醉酒状态下殴打驾驶员,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并对第三者的生命、身体与财产造成重大损害,其罪责并不轻”,“而且被告为逃避或减轻本案的刑事处罚,教唆毁灭证据,从而对刑事司法运行本身也造成危险,使其犯罪性质更加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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