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与2月1日双方提交准备书面材料,6日送达裁定书
遗属协商会称“干扰追悼并侮辱遗属协商会”
新自由连带称“并无干扰追悼事实,应由法律裁决”

[亚洲经济 记者 Choi Taewon] 梨泰院惨案遇难者遗属针对在绿莎坪站附近设立的焚香所旁进行“干扰示威”的保守团体提起的禁止接近假处分案件,首次审问于17日举行。假处分申请结果预计将于下月6日公布。


去年12月22日下午,在首尔龙山区梨泰院广场设立的10·29惨案市民焚香所附近,悬挂着新自由连带等保守团体的横幅。联合新闻供图

去年12月22日下午,在首尔龙山区梨泰院广场设立的10·29惨案市民焚香所附近,悬挂着新自由连带等保守团体的横幅。联合新闻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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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西部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21部(首席部长法官 Lim Jeongyeop)于当日下午2时左右,就“10·29梨泰院惨案遇难者遗属协商会(遗属协商会)”针对保守团体新自由连带及其代表 Kim Sangjin 提起的禁止接近假处分,召开了审问期日。合议庭表示:“若双方在本月25日和2月1日提交准备书面材料,将在6日前送达裁定书。”


遗属协商会方面在辩论中表示:“债务人(新自由连带一方)在焚香所前举行示威,干扰悼念并侮辱遗属协商会”,“歪曲正常的悼念行为,侵犯了遗属的悼念情感和人格权”,强调有必要准许禁止接近假处分申请。


相反,新自由连带方面则主张:“并不存在妨碍悼念行为的事实。去年12月19日有一名身份不明女性发表了侮辱性言论,但龙山警察署确认结果显示,该人并非新自由连带成员,而是梨泰院居民”,“应当由法律来作出判断。”


合议庭要求遗属协商会和新自由连带双方分别提交补充说明材料。


遗属协商会方面需对新自由连带在焚香所附近实际实施的行为作出具体特定,并提交与此相关的说明资料。新自由连带方面则被要求提交关于在焚香所附近举行的集会与示威的主体及其法律依据的说明资料。


此前,遗属协商会于上月14日在绿莎坪站附近设立了梨泰院惨案遇难者市民焚香所。新自由连带在焚香所附近悬挂“利用梨泰院惨案进行煽动者退下”之意的横幅并举行集会,由此引发争议。



对此,遗属协商会于去年12月29日向法院申请,要求禁止 Kim 代表及新自由连带出入或接近设在首尔龙山区绿莎坪站、用于悼念遇难者的焚香所;并请求法院禁止其在焚香所半径100米以内通过广播、口号呼喊、悬挂横幅等行为干扰悼念活动。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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