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大邱大型超市强制休业改为平日
超市工会称“未与劳动者协商,健康权堪忧”
若在大邱落地,全国或将扩大实施

[亚洲经济 Park Hyeonju 记者] 为了保护当地商圈而引入的大型超市监管措施,在实施10年后有望放宽。作为特别市·广域市中首个将大型超市法定休业日改为工作日的地区,大邱的做法是否会被其他地方自治团体跟进备受关注。工会方面则以超市劳动者的健康权和小商工人的生存权等为由,强烈反对。


自2012年起,大型超市依据《流通产业发展法》规定,每月有2个星期日必须休业,并被禁止在凌晨时间营业。其宗旨是保护传统市场和街巷商圈。


然而,关于该制度实际上既不能真正保护和激活地方商圈,反而只给居民带来不便的批评一直存在。在网络购物高速增长等流通环境急剧变化的背景下,有舆论质疑,大型超市在节假日休业是否真的能直接带动传统市场的活性化。


2019年9月8日关闭的大型超市首尔某门店。 金贤玟记者提供

2019年9月8日关闭的大型超市首尔某门店。 金贤玟记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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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背景下,大邱率先发出将大型超市法定休业日改为工作日的“第一枪”。本月13日,大邱市和8个区·郡作为特别市·广域市中的首例,发布行政预告,决定将大型超市的法定休业日改为星期一。待行政程序结束后,从下月13日起,大邱地区大型超市将在每月第二个和第四个星期一休业。目前,大邱被纳入法定休业对象的共有60家门店,包括17家大型超市和43家企业型超市(SSM)。


隶属民主劳动总联盟服务连盟的超市产业劳动组合(简称“超市工会”)已公开表示反对。超市工会在本月4日举行的记者会上谴责称,“大邱市长在未与超市劳动者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只召集大型流通财阀和部分地方商人团体,就签署了剥夺超市劳动者一个月仅有两次星期日的业务协约”。


大邱市与工会发生冲突的焦点在于现行《流通产业发展法》第12条。根据该条规定,是否调整大型超市法定休业日的决定权在基础地方自治团体首长手中。大邱市和8个区·郡决定经过行政预告、意见征集等行政程序后,变更法定休业日。


但工会反对的依据同样是这一条款。该条明确规定,限制营业时间及指定法定休业日的目的在于:▲确立健全的流通秩序 ▲保障劳动者健康权 ▲推动大型卖场等与中小流通业的共生发展。超市工会认为,将大型超市法定休业日改为工作日,将损害超市劳动者的健康权,并威胁小商工人的生存权。


此外,根据该条规定,基础地方自治团体首长应在公休日中指定法定休业日,但在与利害关系人达成协议的前提下,也可以将非公休日指定为法定休业日。基于此,大邱市和8个区·郡与传统市场、流通企业相关人士等协商后,于上月19日签署了推动将法定休业日改为工作日的协约。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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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工会主张,在这一过程中,作为利害关系人的超市劳动者被排除在外。由于将休息日改为工作日会对劳动条件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超市劳动者作为利害关系人理应参与决策过程。


大邱市长 Hong Joonpyo 认为,调整大型超市法定休业日,将为当地流通业发展开辟新方向,同时也能为大邱市民提供在公休日购物的便利。他于本月16日通过脸书表示:“并非因为大型超市在星期日休业,传统市场就能活过来。这是基于‘压制有产者或富人的利益,利益就会自动回流给无产者’这一错误逻辑结构,由左派鼓吹并推动出台的政策。”


Hong 市长接着表示,“传统市场和小商工人等应通过其他政策来扶持。”这被视为他对“大型超市法定休业日调整是‘扼杀传统市场和小商工人’”这一部分批评的回应。事实上,大邱市此前已表示,将制定大企业与中小流通企业的共生合作方案,并同步推进传统市场活性化和小商工人竞争力强化等政策。



有观点认为,如果大邱市成功落实将法定休业日改为工作日的措施,这一模式将会扩散至其他地方自治团体。对此,超市工会于本月17日召开记者会批评称,“将法定休业日改为工作日,是在剥夺劳动者的健康权和小商工人的生存权”,“在未获得利害关系人——超市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不能进行这样的变更”。工会还忧虑地表示,“如果大邱就此推进法定休业日改为工作日,将对其他地方自治团体产生相当大的影响和连锁反应”。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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