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外国人登记证竟被要求写检讨书…人权委称“侵犯人权” View original image

[亚洲经济 记者 Jo Seongpil] 国家人权委员会向一名要求在韩居留外国人提交带有“反省书”性质陈述书的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工作人员,建议给予注意处分。


据人权委员会17日消息,持有韩国永久居留权的中国人A某于2021年11月前往大田出入境外国人事务所,办理外国人登录证补发手续时,被要求就其过去因酒后驾驶而缴纳罚款一事,提交具有反省书性质的陈述书。A某认为这是对其人权的侵害,向人权委员会提交了申诉。相反,让其写反省书的工作人员B某则辩解称,“只是为核实事实情况才让其写陈述书,从未要求其反省”。



然而,人权委员会认为,鉴于酒后驾驶并非强制遣返对象犯罪,强迫撰写陈述书侵犯了A某的一般行为自由权和良心自由。人权委员会表示:“良心自由不仅涉及个人依其判断对何为正确、何为错误形成内在确信的事项,还包括不被强迫以语言表明自己的良心,或不表明良心的自由。”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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