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处实刑→二审改判缓刑
[亚洲经济 金大贤 记者] 因新冠疫情导致经营恶化,为骗取保险金而纵火焚烧自己经营的“实体娃娃店”的一名60多岁男子,在二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参见亚洲经济 2022年10月27日刊登的[瑞草洞法说] 深夜起火的“实体娃娃店”…抓到纵火犯一看竟是一文。
13日据法院消息,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6-1庭(审判长 Won Jongchan、Jeong Chongryeong、Kang Kyungpyo)于本月11日以现住建筑物放火及违反《保险欺诈防止特别法》等罪名,对被起诉的A某(63岁·男)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4年,称“原审刑罚(有期徒刑2年)过重,不当”。同时还下达了200小时社会服务命令。
合议庭表示:“因新冠疫情长期化导致的经济困难,被认为是本案的作案动机。”并解释称:“高龄的被告人自知患有脑肿瘤及心脏疾病,健康状况不佳,且独自赡养85岁的老母亲。”
此前,A某被控于2021年1月15日,为骗取保险金而在首尔冠岳区一栋建筑的3层纵火等。
起火楼层是A某经营的实体娃娃店,店内摆放着成人用品人偶,并提供可进行性行为的空间。当时他负债约1亿韩元,受新冠疫情扩散影响,经营也十分困难。检方认为,A某回想起自己投保了火灾损失保险,遂故意纵火,企图骗取保险金。
火灾发生时,建筑1层的便利店有员工正在夜班工作。A某引发的火灾未蔓延至其他楼层就被扑灭。
实体娃娃店内部以及物品被烧毁,造成约2800万韩元的损失。但保险公司在获悉火灾系人为纵火后,未予赔付保险金。
此前一审判处A某有期徒刑2年。当时法院指出:“放火犯罪一旦引发更大火灾,可能给无辜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其社会危险性不小”,“保险欺诈犯罪动摇保险制度根基,社会危害极大”。
一审合议庭同时表示:“不过,被告人在本庭上已全面认罪并表现出反省态度”,“火灾较快被扑灭,未造成追加损失,且已修复烧毁部分并将建筑物返还给所有人,房东也在请求从轻处理。”
此外还补充称:“由于保险欺诈犯罪处于‘未遂’阶段,被告人并未取得任何利益”,“也考虑到看上去并非为实施保险欺诈而有计划地投保等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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