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员会调查174家托运企业
托运方称“运费应交由市场决定”
【亚洲经济 记者 Moon Chaeseok】调查显示,安全运价制终止后,货主企业被要求的运价与以往相同(75.4%)或更高(7.4%)的比例较高,仅有5.7%获得了运价折扣。
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对174家货主企业就安全运价制终止后的应对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并于12日公布结果。调查对象包括144家中小企业、25家中坚企业和5家大企业等。
结果显示,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制度终止后基本都沿用原有运价。仅有中小企业中的6%、中坚企业中的12%表示通过投标方式获得了较以往更低的运价。
关于今后运价决定方式,认为应交由市场供求决定的货主企业占比最多,为34.1%。主张由市场而非政府来决定运价的意见更为强烈。
其后依次为:应制定运价标准,仅以建议形式提供(28.4%);应像以往一样分别确定货运车主运价和运输企业利润率并按此支付(27.8%)。
韩国贸易协会副会长 Jeong Manki 表示:“制度终止后,一些货主上调了运输运价,货主、运输企业以及车主整体上呈现出较好适应市场的态势。”
他还表示:“政府不应通过人为设定价格、扭曲市场、降低货物运输市场效率的制度”,“反而应强化改革市场多层级结构、减轻车主和货主中介手续费负担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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