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难卖的“一时拥有两套住房者”…处置住房期限由2年延长至3年 View original image

[亚洲经济 世宗=Kim Hyewon 记者, 世宗=Song Seungseob 记者] 今后只要在取得新房后3年内卖掉原有住房,就可以享受临时两套住房的税收特例。由于很多借款人出于不可避免的原因难以出售住房,加之舆论认为房地产税制政策不公平,政府决定放宽相关条件。


12日,企划财政部在首尔政府大楼召开紧急经济部长会议,讨论完善房地产税制的方案。根据该方案,从下个月起,为享受临时两套住房特例而需满足的“原有住房处置期限”将从2年延长至3年。资本利得税和购置税将以当天为基准追溯适用,综合不动产税则从今年纳税义务成立部分开始适用。但对于综合不动产税,去年已经申请临时两套住房特例的情形也纳入适用范围。

记者 Kim Hyun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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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临时两套住房者,是指原本只拥有一套住房的一户家庭因搬家等原因又购入新住房,从而在一段时间内暂时拥有两套住房的人。政府一直以来的做法是,只要在一定期限内处置原有住房,就给予税收优惠,因为政府判断这类情况与其说是投机,不如说是以实际居住需求为主。


一段时间以来,临时两套住房者普遍不满,认为基准利率上升、整个住房市场交易量下滑,导致卖房困难。尤其是近期公布的政府税收优惠政策也被指不公平。通过修改税法,新近成为多套住房者的情况,即便在调控地区也可享受放宽购置税重税的措施,但如果已经支付尾款,在未能于期限内卖出住房的情况下,仍将被征收重税。



企划财政部表示,此举是“为了解除临时两套住房者的不便,并将因急售等带来的市场冲击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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