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突然出现在受害者一贯上班的职场,使其骤然陷入恐惧之中并因此死亡。年仅20多岁的受害者,本还有比已完成的事情多得多的未来,却连给所爱之人留下准备时间都没有,就这样离开了人世。(中略)尽管如此,被告人在因此前的跟踪犯罪面临刑事处罚之际,不仅毫无悔意,反而只为报复而下定决心杀害受害者。”(检察官)

对于杀害自己长期跟踪的新堂站站务员的 Jeon Juhwan(31岁,男),检方求处死刑。


10日下午,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第25-1庭(审判长法官 Park Jeonggil、Park Jeongje、Park Sarang)对 Jeon Juhwan 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中的报复杀人等罪一案进行的结案公判中,检察官向合议庭请求判处其法律规定的最高刑——死刑。


当日检察官表示:“在被告人身上仍然看不到罪责感”,“对案件本身也反应冷漠,只顾担心自己的立场和安危。”随后指出:“在因其他(跟踪)犯罪受审的情况下,本应悔过并不再重犯,但他却为了对当时的处境进行报复而实施杀人,仅从作案动机来看,其应受谴责的程度就极大”,“其具有明确的确定故意和目的意识,而且是在公共场所实施的残忍行为。”


检察官还补充称:“此案给信任刑事司法程序和司法系统、踏实过好每一天的国民带来了随时都有可能成为同样受害者的恐惧。”并表示:“尽管如此,仍然看不到其有任何忏悔的样子,判断其今后也缺乏教化可能性。”


相反,Jeon Juhwan 的辩护人作最后辩论时称:“被告人给受害者及遗属一方带来了巨大痛苦,深感抱歉,也认为自己理应受到惩罚。他承认犯罪并接受责任,表现出反省错误的态度,综合其成长过程及成年后的社会生活来看,对不特定多数人再次犯罪的可能性似乎不存在”,“希望予以宽恕,给他最后一次机会。”


身穿绿色囚服走进法庭的 Jeon Juhwan 取出准备好的两页纸宣读了最后陈述。他说:“我犯下了无法挽回、绝对不该犯的错误”,“真的错了,对自己的一切行为由衷地悔悟和反省。”


当日庭审中,还公开了 Jeon Juhwan 在作案前多次前往疑似受害者住所所在建筑的监控视频等证据。出庭作证的心理分析专家就 Jeon Juhwan 表示:“其呈现自我聚焦(以自我为中心的倾向),主观解读情境的倾向较强。对自己的情绪反应丰富,但被评估为难以对他人的立场或反应产生共情”,“再犯的可能性不小。”


合议庭决定于下月7日下午2点对 Jeon Juhwan 一审案件进行宣判,并结束了全部辩论程序。


据检方介绍,由于受害者的举报,Jeon Juhwan 因跟踪犯罪等案件被起诉,在宣判日期确定且预计将被判处实刑后,他产生了“至今为止累积的一切都将化为乌有”的想法,从而下定决心杀害受害者。检方查明,自去年8月18日对跟踪犯罪案件进行结案公判之日起至案发当日为止,Jeon Juhwan 先后4次前往地铁站务室,确认受害者的住址、工作信息等,周密筹划作案。


Jeon Juhwan 原本按照受害者白班下班时间,偷偷进入其住址所在建筑等待,但因受害者已搬至他处而未能实施犯罪。最终,Jeon Juhwan 前往其工作地点新堂站,在那里的女厕所内用凶器刺杀了受害者。



在受害者死亡之后的去年9月29日,Jeon Juhwan 因跟踪、非法拍摄等嫌疑,在首尔西部地方法院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他对相关一审判决不服,已提起上诉。

“新堂站跟踪杀人”案件嫌疑人 Jeon Juhwan 作为犯罪嫌疑人身份的去年9月21日,从首尔中区南大门警察署拘留室被押送至检察机关。

“新堂站跟踪杀人”案件嫌疑人 Jeon Juhwan 作为犯罪嫌疑人身份的去年9月21日,从首尔中区南大门警察署拘留室被押送至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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